全部服务分类
机关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宪法、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本级党委、人民代表大会决议。2、制定组织实施乡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落实强农惠农政策。3、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理建设,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等公共设施的建设管理。4、负责组织指导村集体经济财产性收入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工作。5、负责推行乡政务公开工作,建立政务公开信息平台,完善公共服务流程。6、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7、负责本乡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及维稳、综治宣传活动。8、负责履行民生保障各项职能,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9、负责本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政策宣传和思想道德教育。10、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11、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12、配合做好周期性的人口、农业和经济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及相关统计工作。13、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行政机构设置两个: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事业机构设置五个:即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综合执法队。
负责人:兰天
咨询电话:0455-5756669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海西新区通海路8号 海伦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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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