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关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绥化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统一领导。
(一)贯彻实施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五)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六)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指导管理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八)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工作。
(九)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组织人事、警务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局机关设置股室八个:
1、秘书股
2、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3、社区矫正管理股
4、司法鉴定工作管理股
5、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6、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7、公证、律师及法律援助管理股
8、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二)管理两个事业单位
1、海伦市法律援助中心
2、海伦市公证处
(三)派出机构:29个基层司法所,
咨询电话:0455-5756669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海西新区通海路8号 海伦市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55-7859922
办公地址:绥化市北林区房产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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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季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