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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北林区发展和改革局的主要职责是: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宏观经济发展与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宏观经济发展和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发展目标、发展速度及政策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全区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
(三)推进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衔接平衡。
(四)负责提出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安排区本级财政性建设资金,争取国家和省市政策性投资,负责资金使用的管理;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全区重大项目的前期,组织协调重大产业项目推进工作。
(五)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六)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战略和政策措施,提出利用外资总规模和投向,指导和监督全区利用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负责全区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研究分析市场供求状况,贯彻落实重要农产品进口计划及重要商品的调控政策;协调全区粮食总量平衡,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
(七)研究提出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和政策,优化配置科技成果产业化资金,研究提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重大项目,组织实施可促进和带动国民经济素质提高的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
(八)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承担全区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
(九)研究提出全区社会事业发展战略和发展总体目标,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口中长期规划及人口政策规定,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政法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拟订全区能源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负责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含核电)、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产业管理;负责能源行业的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重大示范工程;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保障,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
(十一)负责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重点能耗企业节能降耗监察及节能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区本级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制定;负责全区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和使用。
(十三)负责区本级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和农产品成本调查及上报;负责全区居民生产必需品的价格监测和上报;负责价格争议调解处理、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和涉案财物价格鉴定;
(十四)研究落实国家、省市区域经济发展、老工业基地振兴、“一带一路”、央企服务办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承担区国防经济动员办和区国防交通战备的有关组织协调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发改部门将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和贯彻落实,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强经济联席会议制度,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配置和直接干预,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与区粮食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发改局会同区粮食局研究拟订区级储备粮总体方案,由区粮食局负责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0455-12345
办公地址:绥化市北林区人和街96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夏令时: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令时: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咨询电话:0455-8397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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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8:3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8:30-11:30、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