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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北林区林业和草原局

绥化市北林区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电话:0455-8357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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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绥化市北林区北城东路27号。邮政编码:1520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夏令时);13:30-17:00(冬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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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北林区林业和草原局职能信息

  绥化市北林区林业和草原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区政府行使所有权的全民所有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管理职责。

(二)参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宏观调控,组织研究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管理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等政策措施,提出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重大问题政策建议,拟订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战略。推进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领域重大改革。

(三)贯彻落实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管理领域法律法规,拟订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并贯彻执行。监督检查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法律法规、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执行情况,负责全区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依法行政、法制宣传。依法查处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开发利用重大违法案件。

(四)承担全区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保护职责。

统筹实施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资源的数量、质量、生态保护和监督管理。承担指导自然保护地、名胜风景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陆生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森林、草原、陆生野生动物防灾减灾和疫情监测工作。组织、指导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指导、监督陆生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协同区应急管理局抓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五)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调查监测评价的国家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全区统一规范的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全区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调查监测评价监督管理和信息成果应用。

(六)配合区政府协调乡(镇)政府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资源权属争议调处工作。

(七)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实施全民所有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区政府行使所有权的全民所有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实施办法、负责全区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资源评估管理,负责合理配置全民所有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资源资产,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八)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资源规划体系建设并监督实施。建立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资源规划体系,组织划定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资源保护红线。

(九)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区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资源年度利用计划。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林木采伐计划,承担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做好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和森林资源统计分析。

(十)负责统筹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建立和实施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资源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资源修复的政策措施。建立重点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资源修复项目库,组织实施全区“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重点公益林等工程项目。指导监督全区造林绿化、还林还草、封山育林等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森林、草原荒漠化治理等工作。

(十一)承担全区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保护发展监督管理责任。依据森林采伐限额组织编制林木采伐计划,监督检查全区林木凭证采伐、运输和木材经营加工,组织指导林地、林权制度改革管理和林木资产评估工作;承担依法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申报工作;指导、协调解决林权争议调处,查处林业行政案件和协查移交林业违法刑事案件;审批、审核国有林场分类经营方案,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全区更新造林种草工作;核发木材运输证明,负责全区木材的运输管理。

(十二)指导、监督全区林木种苗工作;依法凭证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运输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负责指导森林病虫鼠害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核发森林植物检疫证书。

(十三)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基本建设和发展。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督管理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

(十四)推动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成果应用。拟订并实施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监督实施国家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负责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五)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资源对外合作,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资源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搭建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资源对外交流合作发展平台。承担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六)负责北林区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七)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统一行使所有权的全民所有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全区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资源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统筹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资源保护利用与监督管理。强化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资源保护体系建设,优化国土绿化空间,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推进以“放管服”为核心的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提高便民高效的民生服务水平。

绥化市北林区林业和草原局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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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中心是绥化市政府为改善绥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打造的覆盖市政府各部门的网上审批综合服务平台。旨在通过平台实现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权力监督,提高行政效能,方便企业和个人办事。 中心由审批业务系统、电子监察系统和法制监督系统三大系统组成,实行一个中心受理,两个系统监督。目前,中心的“虚拟。。。
绥化市北林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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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455-12345

办公地址:绥化市北林区人和街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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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夏令时: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令时: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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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455-8315501

办公地址:绥化市北林区人和街96号;邮政编码:152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8:3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8:30-11:30、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绥化市北林区林业和草原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绥化市北林区林业和草原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95商服网 2024年09月19日

绥化市北林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务、文电,会务、机要、政务、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信息化管理等机关保障工作。负责信息、安全保卫、保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资源资科、档案管理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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