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文化、广电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规范性文件。
(二)拟订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电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电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广电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广电和旅游设施建设。制定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开发推广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组织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全县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县公共文化、广电和旅游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广电和旅游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全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广电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广电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广电和旅游产业发展。
(八)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九)指导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指导、监督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指导管理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对外文化、广电和旅游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和孙吴特色地域文化走出去。
(十二)指导全县文物、博物馆的业务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考古工作。协调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利用、宣传工作,负责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十三)负责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和行业管理。指导和组织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建设。组织和管理全县广播电视覆盖网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广播电视技术维护管理。负责监管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十四)负责文化广电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指导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拟订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拟订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政务公开、议案、提案、机要保密、信访、安全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文字材料综合、汇总及上报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劳动工资、离退休干部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设施建设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统计工作。
(二)业务股(文物管理办公室)。编制并组织实施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指导文化艺术普及工作。协调全县的艺术比赛、演出和重大社会文化活动等。推动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传承与保护工作。指导、管理全县对外文化、广电和旅游交流工作。承办中外文化广电和旅游合作交流协议签定的有关工作。承担政府、民间及国际组织在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交流合作相关事务。负责对外文化宣传工作。
单位领导
张建林 孙吴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冯丽杰 孙吴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常务副局长
孙美玲 孙吴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印 帅 孙吴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咨询电话:小优热线:0456-2838612 一号响应:0456-2838999 投诉电话:0456-7230230
办公地址:孙吴县中央大街280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冬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法定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56)8422321
办公地址:黑河市孙吴县中央大街354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