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教育、体育改革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全县中小学布局调整,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管理与指导;制定全县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规划、组织、指导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评估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全县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的规范性文件和有关规定;负责统计并监测全县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统筹管理全县教育捐资和贷款;负责学生资助和教育扶贫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六)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的教育援助;指导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
(七)负责全县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师德建设、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认定初中以下教师资格和骨干教师评选、培养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全县中小学教师培训和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初审工作。
(八)负责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义务教育等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
(九)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宣传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和政治稳定工作。
(十)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教育信息化规划发展与统筹建设和远程(网络)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开展远程教育教学工作;指导管理全县教育科研和教研工作,指导教育理论研究和教育学会工作。
(十一)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协调并指导教育系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和重大安全事故处理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二)加强对教育、体育工作的领导,组织指导城镇学校的党建,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反腐倡廉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
(十三)管理、指导、检查全县各校德育、体育、美育、卫生与健康教育及国防教育等工作。拟订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组织学生参加全省、全市体育(含国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对学校饮食卫生工作实施监管。
(十四)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负责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十五)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指导各部门、各行业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全县体育设施建设布局,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六)统筹规划全县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的设置与重点布局;指导优秀运动队伍、体育专业学校的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十七)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八)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发展体育市场;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
(十九)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体育涉外工作的方针、政策,开展国家体育合作与交流,特别是中俄双边体育合作与交流。
(二十)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国家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标准工作的实施;负责语言文字工作和普通话推广。
(二十一)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法治建设,组织指导法治宣传教育和落实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
(二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教育人事股。负责局机关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领导讲话等有关文字的综合材料起草工作;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领导批示的催办、落实;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保密及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监督,机关保卫、卫生及日常维护工作。负责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县教育体育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监督检查学校安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负责系统党建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学校党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和行风建设;负责党委文件的起草、督办、党群部门的综合协调、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教师队伍的师德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信访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干部、直属学校(单位)领导班子的考察、选拔、交流、奖惩、人事任免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群团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老科协工作。
负责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制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制定直属中小学招生计划;负责学校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调整;负责拟订教育系统基本建设计划并监督执行;统计监测全县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指导全县教育财务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经费的预算、决算及国有资产管理并监督资本运营;管理国家和省下拨的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统筹管理教育捐资贷款;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助学金管理工作。
负责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人事工作;负责教师队伍综合管理工作;综合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奖励工作;编制毕业生需求计划;负责全县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初中及初中以下教师资格认定和县级骨干教师评选工作;负责中小学特级教师和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推荐工作;负责全县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初审工作;负责全县教师队伍现状和师资需求的调研工作。负责全县教育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国家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标准工作的实施;负责语言文字工作和普通话推广。
承担义务教育管理工作;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农村义务教育的政策;负责规范办学行为;指导中小学德育、校外教育、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少数民族教育管理工作;承担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民办中小学的教育教学工作;规划、组织、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指导中小学选用国家课程教材;指导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组织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培训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学校和高中的学籍管理,小学毕业、初中结业、毕业及高中招生考试工作;负责普通高中、初中的毕业证验印、发放工作。
负责拟定并执行全县幼儿教育的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公、民办幼儿教育的管理工作;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幼儿教育的政策;指导幼儿教育的均衡发展,规范办园行为,指导、检查幼儿教育的德育、业务、安全工作;加强幼师队伍建设,组织培训各类幼儿园长、教师。
管理和指导全县中小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拟订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组织学生参加全省、全市体育(含国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对学校饮食卫生工作实施监管。
负责拟订全县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建议;规范体育服务管理,负责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拟订竞技体育发展规划草案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制定县级体育竞赛制度;研究和指导优秀运动队伍的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统筹协调大型运动会的竞赛组织工作,承担组织参加市级以上运动会工作;主办全县运动会。
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教育信息化规划发展与统筹建设和远程(网络)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开展远程教育教学工作;指导管理全县教育科研和教研工作,指导教育理论研究和教育学会工作。
(二)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教育的督导工作,对各级各类学校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组织实施对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评估、评价、质量监测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负责督导检查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行为工作。
(三)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拟订校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校外教育培训(含线上线下)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相关标准和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指导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执法。指导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等活动。及时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
单位领导
王 庆 孙吴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于佩新 中共孙吴县委教育体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刘晓芳 孙吴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吕昭君 孙吴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赵明璐 孙吴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咨询电话:小优热线:0456-2838612 一号响应:0456-2838999 投诉电话:0456-7230230
办公地址:孙吴县中央大街280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冬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法定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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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黑河市孙吴县中央大街3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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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