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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五大连池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9〕7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五大连池市统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市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黑河市委、市委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组织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实施统计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起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二)组织实施国家、省、黑河、市统计报表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指导全市专业统计工作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周期性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协调全市性的经济社会专项调查。
(四)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及其他领域数据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搜集、整理、提供全市的主要经济指标资料,并进行对比分析,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依法审批或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七)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
(八)监督管理本级财政及上级统计部门拨付的统计经费使用情况;协助基层党委管理基层统计站长或统计人员。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市统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核算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党务、政务、事务等工作;负责本级财政及上级统计局拨付的各项经费使用、管理和监督,国有资产管理,负责组织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等工作,协助基层党委管理基层统计站长或统计人员;组织实施全市综合、国民经济核算统计调查制度,进行监测、分析,检查评估数据质量,提供相关统计数据,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组织开展投入产出调查;负责全市投入产出、资产负债核算工作;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对全市经济社会运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供咨询建议;编辑出版《五大连池市统计年鉴》等统计资料;负责管理和对外发布统计信息,承担新闻宣传工作;更新维护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库;
(二)工农业能源投资股。组织实施全市农村统计调查制度和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基本情况调查,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进行监测;提供相关统计数据,对相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分析,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能源、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建筑业统计调查制度,进行监测、分析,检查评估数据质量,提供相关统计数据,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组织实施全市及主要能耗行业节能和重点能耗企业能源使用、节约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负责环境综合调查统计;承担国家统计局黑河调查队的相应工作。
(三)社会法治服务贸易股。组织实施对全市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预防和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受理、办理、督办统计违法举报,组织指导同级部门协助统计行政机关查处管辖内的统计违法行为;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组织统计普法宣传;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组织实施全市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服务业、商品市场运行状况、人口和劳动工资、科技、文化和妇女儿童统计调查制度,进行监测、分析,检查评估数据质量,提供相关统计数据,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综合整理对外贸易、对外经济、部门服务业、社会、科技等统计数据和统计资料。
单位领导
董文华 党组书记、局长
韩先军 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郑福鑫 副局长
张微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金民 三级主任科员
孙方堃 社会经济调查中心主任,
咨询电话:0456-8221140
办公地址:黑河市通江路2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冬季),14:00-17:30(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56-7222943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五大连池市迎宾路附近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1:30,13:30—17:00(春夏季)8:30—11:30,13:00—16:30(秋冬季)
咨询电话:0456-6328031
办公地址:五大连池市德都大街政府1号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