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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连池市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与内设机构
第一条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五大连池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9〕7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五大连池市农业农村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中共五大连池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委农办)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接受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市农业农村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农办相关工作,接受市委农办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黑河市委、五大连池市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举措。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市政府规章草案并贯彻实施;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执行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拟定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指导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饲料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业管理和渔政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监督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畜禽粪污资源化、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监督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监督执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开展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扑灭疫情。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担农业农村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督、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贯彻落实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工作效率。
(十六)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第五条市农业农村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评定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信息、档案、安全、保密和联络接待工作;负责机关综合协调、督查督办、电子政务、政务公开等工作;牵头制定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协调本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承担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二)财务审计股。指导监督农业农村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农业农村局系统内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农业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三)种植业管理股。编制、落实种植业发展规划。负责农业绿色发展示范区创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三减”工作;指导推广绿色种植标准;监测分析种植业产业发展形势并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农情统计工作和农业农村情况调度。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全市植物检疫及监督管理、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拟订中药材种植发展规划及政策建议;落实中药材种植技术规范和标准;承担全市中药材种植项目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中药材种植标准化生产、种苗繁育体系建设和种植技术推广工作。
(四)政策法规与种业管理股。起草有关农业农村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承担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农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推进农业农村“放管服”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涉农信访工作;负责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编制农作物和畜禽种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农作物种子(种苗)、种畜禽执法;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五)科技教育与市场信息股。负责农业科技体制改革、科研体系建设和农业科技成果管理、转化工作;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负责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负责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职业教育。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负责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建设项目的落实和建设;指导全市绿色有机功能性物产区域公共品牌建设,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检验检测体系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牵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工作;组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和基地认证的审核推荐、上报;开展绿色食品技术推广、示范、培训、信息交流与合作,以及产品展销活动等工作;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承担农业农村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
(七)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统筹协调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承担美丽乡村建设相关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落实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
(八)计划与项目管理股。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中长期和区域发展规划。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研究落实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对接农业投资规模、方向;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指导完成农业投资项目审核、上报和技术鉴定;落实农村金融、农业保险政策。
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和政策建议。负责项目库建设、专家库管理和农田建设信息化工作;编制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项目和节水灌溉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管理工作;指导编制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建设和保护发展规划,承担相关项目年度计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工作;监督执行农田建设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及规范;承担农田建设项目中期检查、竣工验收、项目绩效评价等日常监督工作;组织督查项目建后管护情况;承担耕地地力保护和耕地质量提升项目的监督检查。
(九)综合协调股。负责综合全市农业农村工作情况。负责综合协调畜牧兽医、渔业渔政、农业机械化、农村合作经济等产业。
起草畜牧业、饲料业、兽医事业和畜禽屠宰行业发展政策建议和规划;指导畜牧业生产基地建设,畜牧业结构调整;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开展畜牧业生产信息监测、形势分析;监督管理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质量安全和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畜禽屠宰;监督管理动物防疫、检疫等执法工作;指导动物疫情应急管理相关工作;指导畜禽良种推广应用。
编制、落实渔业发展规划。保护和指导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负责全市渔业生产统计工作和水产品加工流通工作;指导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按分工维护管辖水域渔业权益;指导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执行渔业船舶检验政策法规及标准;指导渔业船舶检验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等工作。
指导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建议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落实农机惠农政策;指导农机新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督指导;指导农机合作社建设;承担农机统计工作;指导农机信息化建设。
研究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问题,提出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和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指导农村土地承包、集体经济组织、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和村级债务清理化解工作;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五大连池市农业农村局机构简介
单位领导:
邓小波:党工委书记、党组书记、局长
王亚静:党组成员、副局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宋维启:党组成员、副局长
邵前: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倞:四级调研员
纪洪坤:党工委委员、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李文杰:党工委委员、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刘翔:二级主任科员
邹占福:二级主任科员
刘伟:二级主任科员
庞友祥:二级主任科员,
咨询电话:0456-7222943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五大连池市迎宾路附近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1:30,13:30—17:00(春夏季)8:30—11:30,13:00—16:30(秋冬季)
咨询电话:0456-6328031
办公地址:五大连池市德都大街政府1号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