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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连池市财政局

五大连池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456-6389089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五大连池市德都大街163号

办公时间:夏季,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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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连池市财政局职能信息

第一条 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五大连池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9〕7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五大连池市财政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五大连池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财政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管理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市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组织实施全市预决算公开工作。

(四)在省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下,牵头组织实施全市税收保障平台相关工作。

(五)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拟订全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六)组织拟订和实施国库管理制度、集中收付制度,负责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政府财务报告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七)依法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统一管理政府债务;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严控法定限额内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着力防控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负责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监管的相关工作。

(八)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政府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

(十)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

1、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市税务局等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有关规定,做好非税收入征缴、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市财政局及时共享。

2、取消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

3、取消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职责。

4、取消集中采购机构办理政府采购事项职责。

第四条 市财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政务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议、督办、档案、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宣传、机关财务;负责财政系统广域网、局域网建设及安全保密等工作,承担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

(二)预算股。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编制政府预决算草案,办理预算调整事宜。组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审核、批复等工作;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市直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和项目库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政府性债券管理办法;牵头编制全市年度政府债务收支计划;牵头开展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政府及其部门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提出问责建议。

(三)国库股。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和分析预测。组织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承担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集中支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承担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和政府财务报告工作。承担全市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四)税政法规股。牵头协调税务机关税收 收入预算编制和执行相关工作; 组织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 中收缴制度;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清理工作;承担部门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组织财政普法工作;担有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五)经济建设股。承担交通运输、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草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参与拟订政府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承担中央基建投资、成品油税费改革、车辆购置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六)行政政法股。承担党群、行政、公安、司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收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

(七)社会保障股。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八)农业农村股。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扶贫等方面的部门决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

(九)经贸产业股。承担商务、经贸合作、粮食、供销、工业和信息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参与拟订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度;研究提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产业发展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指导非金融、非文化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承担非金融、非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工作。

(十)金融股。负责组织落实相关财政金融政策。依法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按规定负责小额贷款公司和融投资担保公司的监管工作;协调推进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增强金融强农惠农的能力,推进全市金融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拟订并指导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财政政策制度,组织并实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相关工作。

(十一)政府采购管理股。拟订和组织实施政府采购规章制度;监督管理政政府采购计划、方式、投诉调处等工作;承担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等从业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公务用车定编及审批管理工作。

(十二)会计管理股。贯彻实施国家会计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市会计人员管理工作,负责会计人员培训和专业技术职称考试报名组织工作;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

(十三)监督评价股。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有关工作;承担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和有关财政监督工作。

(十四)综合股。分析和预测全市财政经济形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参与研究制定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承担彩票管理有关工作,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管理财政票据。

(十五)科教文化股。承担宣传、文化旅游、科技、教育、体育、广电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

(十六)资产管理股。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监督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承担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资产处置、经济运行分析和产权登记等工作;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和对外投资管理工作;承担有关资产评估管理工作。

(十七)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股。将经济建设股承担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草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组织实施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职责划转至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股承担。

(十八)金融监管股。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地方金融稳定的方针政策,承担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分析评估、综合研判地方金融风险状况,拟定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的政策措施;承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和P2P网络借贷风险应对等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发债等直接融资工作。将金融股的依法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职能划转金融监管股。

(十九)政府债务管理股。政府债务管理股主要职责是:将预算股的拟订全市政府性债券管理办法;牵头编制全市年度政府债务收支计划;牵头开展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政府及其部门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提出问责建议职能划转至政府债务管理股承担。

单位领导

张   涛  党组书记 局长
曹晓东 党组成员 二级主任科员
李  牧 一级主任科员
李金钊 党组成员 二级主任科员
刘  莹 党组成员 副局长
葛文波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张  瑜 党组成员 副局长,

五大连池市财政局领导简介

黑河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黑河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2015年8月启动建设网上政务服务中心,2015年10月底建成试运行,12月16日正式开通运行,34个部门单位的239项行政许可事项纳入网上平台受理。截至目前,黑河市网上政务服务中心自建成以来共受理行政许可申请2016项,办结1982件,平均办理时限4天,审批提速率56.5%。 …。。。
黑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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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连池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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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8:30—11:30,13:30—17:00(春夏季)8:30—11:30,13:00—16:30(秋冬季)

五大连池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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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456-6328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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