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文化、广电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规范性文件。
(二)拟订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电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电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广电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广电和旅游设施建设。制定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开发推广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组织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全市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市公共文化、广电和旅游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广电和旅游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全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产业、广电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广电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广电和旅游产业发展。
(八)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九)指导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对外文化、广电和旅游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和黑河特色地域文化走出去。
(十二)指导全市文物、博物馆的业务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考古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利用、宣传工作,负责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十三)负责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和行业管理。指导和组织全市广播电视事业建设。组织和管理全市广播电视覆盖网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广播电视技术维护管理。负责监管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十四)负责文化广电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指导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科室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拟订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拟订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政务公开、议案、提案、机要保密、信访、安全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文字材料综合、汇总及上报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二)财务科。负责机关财务、劳动工资、政府采购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设施建设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统计工作。
(三)文化艺术科。编制并组织实施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指导文化艺术普及工作。协调全市的艺术比赛、演出和重大社会文化活动等。推动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传承与保护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所属艺术院校教育和年度计划,指导艺术教育制度改革和业务建设。
(四)对外交流合作科。拟订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政策,指导、管理全市对外文化、广电和旅游交流工作。承办中外文化、广电和旅游合作交流协议商签的有关工作。承担政府、民间及国际组织在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交流合作相关事务。负责对外文化宣传工作。
(五)市场管理科。拟订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政策、发展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普法工作并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负责行政审批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工作。对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承担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标准化建设工作。监管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并推进服务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承担全市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和督办全市性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重大案件。
(六)推广营销科。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市场开发、菅销策略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旅游市场开发、培育、完善和推广工作。负责全市文化旅
游整体形象宣传。负责策划、指导协调全市重大文化旅游营销活动并组织实施。承担大型旅游节庆活动组织筹备。负责旅游宣传品研发。研究国内外旅游市场动态,提出精准营销策略,不断推出旅游新产品、新线路。负责全市文化旅游宣传及信息发布工作。
(七)广电管理科。拟订全市广播电视及视听类新媒体科技发展规划;拟订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建设规划;指导其分级建设与开发;编制广播电视专用频段规划;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管和技术保障;指导广播电视系统的技术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技术质量监督工作。指导、监管、协调全市电视剧发行、放映工作。对全市广播电视制作、播出、传输、转播和引进等经营活动进行监管;对互联网视听节曰业务进行监管;负责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监测工作;负责全市广播电视行业管理,监管广播电视播出、传输、制作、转播机构。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文化广播电视宣传活动。
(八)产业发展科。拟订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招商工作。指导、促进文化、广电和旅游产业相关门类及新业态发展。推动全市文化产业、广电产业和旅游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推进全市旅游示范区、度假区创建和旅游线路规划工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工作。负责全市旅游行业统计及经济运行综合分析。指导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指导和协调全市乡村、养生养老文化旅游的推进与管理。指导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产业项目建设工作。
(九)文博管理科。研究拟定全市文物保护、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有关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文物保护和博物馆管理的组织、协调、督导等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文博法规的宣传普及和贯彻落实工作。负责管理全市文物鉴定、认定工作。审核申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考古发掘、古建筑维修等工作。统筹规划文物和博物馆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依法、依规开展不可移动文物和博物馆安全检查、巡查。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单位领导
刘凤芝 黑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敏 黑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秀娟 黑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方友 黑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魏强 黑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建武 黑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二级调研员
胡洪涛 黑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二级调研员
咨询电话:0456-2849999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黑河市自贸区 通江路10号 黑河市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时令: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时令: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