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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市农业农村局

北安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456-6663721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北安市应急办公综合楼

办公时间:夏季,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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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市农业农村局职能信息

机构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黑河市委和市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统等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执行涉农金融保险等政策。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指导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饲料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监督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保护,耕地以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畜禽粪污资源化、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执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承担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扑灭动植物疫情。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担农业农村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督、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省,市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六)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1)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2)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用农产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信息、档案、安全保密、信访和联络接待工作。负责机关综合协调、督查督办、电子政务、政务公开等工作。牵头协调本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牵头制定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局机关、所属单位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

(二)综合法规股。负责组织起草全市农业农村工作重要综合性材料,负责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新闻宣传。负责对外舆情研判及协调处理。承担农业农村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及规章的起草工作和执法监管工作。承担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农业行政复议职责,组织行政应诉。负责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普法宣传工作。推进农业农村“放管服”工作。

(三)农村合作经济指导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股。开展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问题研究,提出和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集体经济组织、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发展工作。指导和监督农村土地承包经管纠纷,仲裁和村级债务清理化解工作。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宅基地改革、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调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牵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工作。承担“三品一标”标志认证和监督管理。

(四)市场信息与乡村产业发展股。负责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统筹组织农产品营销促销。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承担农业统计工作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

(五)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统筹协调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承担美丽乡村建设相关工作。

(六)科教与种业对外经济合作股。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做好野生植物保护工作。承担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管理工作。指导农业职业教育、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承担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编制农作物和畜禽种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作物种子管理、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承担农作物品种、种子(种苗)、畜禽(遗传材料)、食用菌种、蚕种等相关行政许可审核审批。承担农业农村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承担与台湾地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农业交流与合作事务。

(七)农机管理股。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建议和规划,组织落实农机购机补贴政策,组织农机安全监理,指导农机作业安全。指导农机鉴定工作,指导农机合作社建设,负责对利用财政补贴资金购置的农机装备和农机合作社行进日常监管工作,承担农机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负责受理辖区内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注册登记许可、拖拉机等自走式农业机械操作证核发许可和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考试发证工作。

(八)农业生产办公室。起草种植业、养殖业发展政策建议,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养殖业结构调整和布局调整与标准化生产工作,监测分析种植业和养殖业产业发展形势,并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防灾减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国内植物检疫及监督管理。承担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负责农药、肥料、植物检疫等相关行政许可审批。起草中药材种植发展规划及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全市中药材种植信息监测和形势分析。承担全市中药材种植项目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中药材种植标准化生产、种苗繁育体系建设和种植技术推广工作。

(九)兽医与畜牧渔业管理股。起草兽医事业和畜禽屠宰行业发展和畜牧业、饲料业发展政策建议、规划。组织全市畜牧业生产基地建设、畜牧业结构调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组织协调相关机构开展动物防疫、检疫及监督管理执法工作。牵头组织相关机构负责动物疫情应急管理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畜禽屠宰。负责饲料及添加剂生产和执业兽医资格管理、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监督管理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收购运输环节质量安全,指导养殖企业、饲料企业、屠宰企业安全生产。负责渔业方面行政许可审批,指导渔业安全生产,保护和指导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按分工维护管辖水域渔业权益、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

(十)计划与农田建设管理股。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中长期和区城发展规划,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设并监督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农村经济形势分析,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组织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划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农村金融、农业保险政策。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编制农田建设、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建设和保护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田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和农田建设信息化工作。组织耕地质量调查、监测,平定耕地质量等级,参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工作。

单位领导

朱兴成    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牛国庆    北安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于志明    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梁云鸥    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  双    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万李波    副局长

北安市农业农村局领导简介

黑河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黑河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2015年8月启动建设网上政务服务中心,2015年10月底建成试运行,12月16日正式开通运行,34个部门单位的239项行政许可事项纳入网上平台受理。截至目前,黑河市网上政务服务中心自建成以来共受理行政许可申请2016项,办结1982件,平均办理时限4天,审批提速率56.5%。 …。。。
黑河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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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456-8272920

办公地址:黑河市通江路2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

北安市政务服务中心
北安市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456-6426756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 庆华西路2号 北安市市民大厦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北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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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456-6426124

办公地址:北安市铁西区政府行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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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夏季,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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