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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措施,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三)承担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
(四)负责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工作,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国家及省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
(五)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规划、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技术进步的措施,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承担全市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
(六)承担组织拟订振兴老工业基地、区域协调发展及资源型城市转型的规划和措施,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思路,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七)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规划,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意见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措施。
(八)负责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九)拟订涉及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实施,协调有关重大问题。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实施全市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一)拟订全市能源发展规划和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制定全市中长期煤炭、电力、新能源规划,负责能源规划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其它行业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能源行业的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重大示范工程。协调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保障,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价格工作方针政策。参与拟订综合性价格方针政策和全市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政策和建议。
(十三)贯彻执行《黑龙江省定价目录》《黑龙江省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目录》。制定市管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作价原则和办法。制定本市行政区域提价申报、调价备案、差率控制、最高限价等价格干预措施和应急预案,遏制价格突发事件。审批国家、省授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审批市管理权限内经营性收费项目、标准。
(十四)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农产品、工业品和重要服务项目成本调查。承担对市管商品和服务价格定价成本监审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防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省市委和市委决策部署,组织拟定本级国防动员发展规划。
(十六)负责市国防动员工作综合协调、建设规划、督导落实等职责,牵头承办国防动员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涉及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落实工作。
(十七)负责建立市国防动员联合办公室定期例会、信息互通、要事会商、协同指导等制度,牵头办理涉及国防动员建设管理规划计划编制、动员准备、组织实施等政府主责事项。
(十八)负责经济动员和交通战备的综合协调和督导落实任务。参与国防动员军地协调机制具体工作,协调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成员单位落实动员任务。
(十九)拟定全市人民防空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人民防空建设和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空间规划)中的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二十)负责人民防空平战转换及迎战准备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工作,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监督检查城市防空袭预案的落实。定期组织人防机动指挥通信训练演练,指导全市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人防疏散基地建设,战时组织开展城市防空袭斗争,组织消除空袭后果和次生灾害。指导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制定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组网方案,指导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建设。加强全市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审批,负责指导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维护、管理的监督检查。
(二十一)监管相关专项经费和资产,编制经费预决算,对经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组织干部业务培训。
(二十二)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三)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联合办公室相关日常事务工作。
(二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11个:人秘股、经济贸易股、工业交通能源股、农村经济股、固定资产投资股、社会发展股、市政府移民办公室、市政府大项目办公室、价格和收费管理股、成本监审股、平战结合股。
党组成员:
王可夫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琦 党组成员、副局长
咨询电话:0456-6181670
办公地址:黑河市爱辉区通江路10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冬季)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夏季)
咨询电话:0456-6426955
办公地址:北安市庆华西路2号北安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咨询电话:0456-6426756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 庆华西路2号 北安市市民大厦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56-6426124
办公地址:北安市铁西区政府行政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