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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安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9〕72号)和《中共北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政府办公室增加行政编制调整内设机构的通知》(北编发〔2020〕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北安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 中共北安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委外事办)设在市政府办公室,接受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直接领导,承担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具体工作。设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负责处理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市政府办公室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 市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黑河市委和北安市委关于政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国家、省和黑河市重大方针、政策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并提出对策和建议;研究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市政府中长期工作规划和工作思路,分析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组织起草有关重要文件;组织、指导政府系统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和推广政府工作中的典型经验,促进调研成果的转化,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组织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班子工作总结等重要材料;组织起草市政府领导在各类会议上的讲话、发言、汇报材料以及理论文章、调研报告等。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需要研究落实事项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
(三)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对市政府决定事项及领导同志指示贯彻的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负责市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四)负责市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领导重要活动的组织工作。
(五)负责市政府总值班工作,上传下达重要情况,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指示。
(六)负责为市政府领导提供决策参考信息。
(七)负责市直公务车辆管理和保障等方面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市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秘书组。承担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文件体例格式把关、文字审核等工作;承担全市政府机关公文业务指导;承担市政府大型会议和活动的安排、组织等服务工作;承担上级各类会议、调研、检查、考评、省内外领导来访考察交流等相关工作的统筹安排;承担接待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承担市政府办公室日常运转工作。
(二)督办检查室。承担市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确定事项及市政府重要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和综合反馈;承担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和综合反馈;办理全国、省、黑河市、北安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三)综合一组。承担市政府重点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关注问题的综合反馈工作;承担《市政府领导活动情况》《政府大事记》《政府要报》等编辑工作;承担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工作安排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综合二组。分别承担市政府各位副市长分管战线的沟通联络、文字综合、文电会务、调查研究、督办协调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综合三组。承担《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阶段性工作、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等综合性材料的研究起草;承担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要政务工作讲话稿以及相关综合性文稿研究起草;围绕市政府重点工作和上级安排课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常务会议秘书室。承担市政府党组会议(含党组理论学习)、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等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主持召开相关会议的会务及纪要起草等工作;承担政府系统学习内容安排等方面工作。
(七)文电组。承担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文电收发运转和文书档案等工作;承担市政府及办公室印鉴、介绍信管理工作。
(八)政务公开和信息组。承担向黑河市政府反馈我市贯彻落实国家、省、黑河市各项方针政策的进展情况和取得成效;承担制定、实施政务信息工作计划和各类政务信息载体编发;承担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的指导和培训。
(九)外事办公室。做好外事日常工作;负责协调上级外事部门和市有关部门关系,及时准确上报外事工作各类信息报表;负责贯彻党和国家的外事工作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外事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或处理我市的重大涉外事务;组织协调我市重要外事活动礼宾事宜。
(十)行政事务管理组。承担财务工作。承担公务车辆购置、登记、处置、检验、维修保养、保险及理赔和车库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承担留用专业、特种车辆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车辆行驶里程统计和加油管理等工作;承担驾驶员值班、值宿和驾驶员业务能力及安全培训工作;承担受理用车申请并请示派车,为市直单位保障服务范围内公务活动提供用车服务;承担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交通费的测算、发放和监督核查、变更审批等工作。承担办公用品购置、保管和供应工作;承担报刊征订和发送工作。
(十一)总值班室。承担全市政府系统的政务值班工作;承担向黑河市政府总值班室和市政府领导报告全市各乡镇、各部门反映的重要情况、突发性事件,传达省、黑河市、北安市领导指示,按领导要求督促、检查和反馈事态发展和处理结果。
单位领导
刘振鹏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 桃 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李晓玉 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咨询电话:0456-6426662(办公室)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北安市和平街道南京路263号 邮 编:1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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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夏季: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冬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咨询电话:0456-6195010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北安市金华街1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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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夏季,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56-6426955
办公地址:北安市庆华西路2号北安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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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咨询电话:0456- 6687805
办公地址:北安市乌裕尔大街486号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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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安市和平街1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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