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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爱辉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文化艺术、广播电视和旅游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起草文化艺术、广播电视和旅游方面的管理意见、规章制度,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或参与拟订全区文化艺术、广播电视及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电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电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组织或参与指导、协调全区性重大文化艺术、广播电视和旅游活动;制定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开发推广战略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全域旅游工作。
(四)负责推进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或参与对外文化、广电和旅游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和爱辉特色地域文化走出去。
(五)指导、管理全区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艺术精品;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制定全区性文化艺术、优秀文艺精品、广播电视作品、旅游产品比赛、评奖等活动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推荐参加中省市评选活动。
(六)负责全区公共文化、广电和旅游事业发展。推进全区文化艺术、广播电视和旅游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惠民工程。
(七)拟订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八)负责全区文物、博物馆、图书馆的业务指导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区考古工作。协调全区文物保护、利用、宣传及与文物相关的公益活动。
(九)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十)指导和组织全区广播电视事业建设,负责全区广播电视节目综合覆盖等重大事项的实施和管理。负责全区广播电视和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广播电视广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对通过互联网传播视听节目的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十一)指导、推进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领域新科技新技术新经验的推广应用。
(十二)指导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进行监管,推进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十三)负责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安全、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和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制度;协助处理重大文化广电旅游领域安全事故。
(十四)负责制定全区文化旅游市场开发并组织实施;策划、协调全区文化旅游产品和宣传品的开发制作;引导组织全区文化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指导协调全区文化旅游节事活动相关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接待、机要、档案、安全、保密、督查、信访、应急管理、后勤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组织机构编制、人事劳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相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拟订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审计工作,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文化设施建设。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文化文物和广电管理股。负责全区社会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指导博物馆、文化馆(站)和图书馆事业发展;负责监督指导群众文化业务工作,协调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群众文化工作;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和组织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网络建设;参与指导、协调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和村文化活动室、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建设;组织全区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和对外文化宣传活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文化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设立审查工作。负责全区文物的保护、管理、利用工作;负责文物有关行政审核审批工作;组织管理文物保护修缮工程;审查、监督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指导文物、博物馆单位业务工作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配合开展历史文化名镇(村)、传统村落、风景名胜区内的文物保护工作。拟定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申报评审和市级、省级、国家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间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负责全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的监督实施;负责全区广播电视节目综合覆盖等重大事项的实施和管理。负责对全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对通过互联网传播视听节目的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全区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活动;负责对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指导、协调全区性重大广播电视活动。
(三)旅游产业发展股。负责拟定全区旅游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有关旅游规划的审查工作,指导全区旅游规划的制定与落实;承担全区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指导全区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的规划、开发和保护;协调、指导全区旅游景区的开发建设和管理;组织全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申报工作,指导旅游景区旅游设施和服务标准的实施工作;负责全区旅游产业发展综合协调,指导和促进全区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负责组织建立全区旅游项目库工作,统筹协调全区旅游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协调推进旅游产业项目建设,参与重大旅游项目论证、指导和推进;负责协调推进全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全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区旅游行业境内外及港澳台旅游市场开发、培育、完善和推广工作;负责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承担大型旅游节庆活动组织筹备;策划、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产品、旅游线路、旅游商品(纪念品)的规划和研发;负责促进与境内外旅游组织和旅游机构的合作与交流;指导旅游市场发展,对旅游行业进行监管;承担全区旅游标准化组织和推广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负责旅游统计、旅游经济运行综合分析;负责全区旅游安全工作,拟定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单位领导
孟晓丹 爱辉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刘 佳 爱辉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黄晓红 爱辉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咨询电话:0456-8518889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魁星路与雪松街交叉口中国公证处东侧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夏季: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 冬季: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