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黑河市爱辉区教育体育局正科级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省、市制定的地方教育体育工作规章制度;制定全区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和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学前教育工作。
(三)负责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对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组织开展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四)负责全区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工作;负责全区远程教育统筹规划与发展建设工作,检查指导各校远程教育教学工作。
(五)检查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检查、指导全区各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法治教育及国防教育等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办学工作;检查、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
(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全区各类学校(幼儿园)招生计划;负责全区各类学校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
(七)统筹管理教育体育系统经费;贯彻执行国家、省制定的经费、拨款、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对学生的有关资助政策;负责本级教育体育系统经费的监督、管理和使用。
(八)负责全区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审定初中及初中以下各类教师资格;负责全区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奖励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汉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十)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系统科研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科研规划。
(十一)管理全区各校固定资产和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实施全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负责全区各校安全及综合治理工作。
(十二)负责教育体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
(十三)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区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十四)指导和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全区体育设施建设布局,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十五)统筹规划全区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的设置;研究和指导业余训练工作;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国家三级运动员、国家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审批等相关工作。
(十六)拟定体育产业发展政策规划,发展体育市场,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
(十七)负责区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
(十八)负责全区各校党建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系统行风建设、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审计工作;指导教育体育系统的统战和群团工作,指导全区各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
(十九)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党建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负责指导、监督全区教育体育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机关干部、学校(单位)领导班子的考察、选拔、交流、奖惩、干部任免等工作;指导教育体育系统的统战和群团工作,负责师德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各校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起草文字综合材料;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上级部门和本局工作部署、领导批示的催办、落实;负责人大、政协提案、议案的办理和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搜集各类信息资料,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保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校园安全等工作;协调、指导教育体育系统的外事工作。
(二)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制定教育督导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代表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对区级以下人民政府、各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有关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情况进行督导,对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组织实施对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评估、评价、质量监测等工作;对全区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和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学校安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督导检查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行为工作;履行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授予的其他职责。
(三)教育股。负责综合管理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工作,参与编制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区幼儿园、中小学和职业学校执行国家、省颁布的课程计划及各项管理条例和政策法规;指导各幼儿园、中小学校、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区幼儿园、中小学校、职业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劳技、法治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制定幼儿园、中小学、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并参与指导招生工作;负责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和普通话推广、培训、测试工作;参与幼儿园、中小学、职业学校教育质量评估工作;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和青少年科普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科研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教育科研规划;负责普通高中综合考试评价工作;负责民办教育的审核、复查和报批工作;参与普通职业学校、中等技术学校和民办学校的设置、撤销、调整工作;协调成人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合作办学和社会办学有关事宜;负责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职工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负责民办学校师资培训工作。
(四)人事股。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推荐工作;负责全区教职工的编制、调配和管理工作;负责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和招聘教师、专业人才引进等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系统表彰、奖励、处分的报批工作;负责教师培训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系统教师队伍的统计工作。
(五)财务审计股。参与编制全区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参与制定中小学招生计划;编制全区教育体育系统经费预决算,负责管理教育体育事业经费;检查、监督教育体育系统经费的使用情况;负责教育体育系统条件装备计划与审核;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监督管理教育体育系统国有资产;负责全区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中等职校助学金管理、资助政策宣传工作;负责全区各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及校舍规划、设计、督查、验收等工作;负责全区校舍安全工程、危房改造、布局调整等项目申报及实施工作;负责协调质检、设计、监理等部门工作;负责校园环境美化绿化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扶贫工作。
(六)体育股。负责研究拟定贯彻国家体育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的具体实施,负责对全区贯彻实施体育法规、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拟定体育竞技、经营活动及体育市场的发展规划,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政策、制定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和审批程序。负责宣传贯彻实施有关体育经营活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对我区体育市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研究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承担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统筹协调大型运动会的竞赛组织工作,承担组织参加市级以上运动会工作;主办全区运动会;承担运动员、裁判员技术等级的申报、审批等相关工作;负责体育统计工作。
行政编制:区教育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17名(含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编制,不含两委人员编制)。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领导职数:股长7名(其中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股股长1名)。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所属事业单位:招生考试中心、教育信息中心、学校后勤服务中心、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单位负责人:
姚景伟 区委教体工委书记、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 敬 教体局一级主任科员
王海波 教体局二级主任科员
闫永江 教体局副局长
陈洪亮 教体局副局长
郑海燕 教体局副科级管理,
咨询电话:0456-8518889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魁星路与雪松街交叉口中国公证处东侧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夏季: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 冬季: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