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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北县水务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水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水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水利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综合规划、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和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县管江河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查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县江河湖泊及滩涂、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道生态保护与修复,负责全县河道采砂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水库工程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负责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国家和省、市、县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
(十)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督;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一)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落实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技术支撑工作。
(十三)承担全县河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县水务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组织人事、老干部管理、文电、会务、档案、信息、宣传、安全、保密、信访、后勤服务与保障、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全县水利综合统计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财务等经济调整意见;负责水利投资项目和局直属单位有关经济活动的审计工作。拟订全县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水利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二)业务办公室。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技术支撑工作。组织指导江河湖库和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组织协调全县水利工程建设;对全县水利基本建设进行行业管理;主管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的招投标、质量监督、建设监理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全县主要江河、湖泊、水库及与其有关水域、水工程的管理与保护;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全县江河湖泊及滩涂、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道生态保护与修复,负责全县河道采砂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水库工程管理工作。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和省、市、县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落实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综合规划,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重大水利规划。负责对全县水库大坝安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督;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和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县管江河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工作。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承担全县河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人:王学武 萝北县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咨询电话:0468-682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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