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萝北县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组织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实施国家统计法律、法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二)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统计报表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指导全县统计工作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周期性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协调全县性的经济社会专项调查。
(四)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 搜集、整理、提供全县及省内各市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组织全县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统计咨询服务和统计信息工作。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综合业务股。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企业统计调查制度。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全县农村统计调查制度和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基本情况调查,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进行监测。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组织实施全县人口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全县科技、文化和妇女儿童统计调查制度。综合整理社会、科技等有关部门统计资料。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建筑业企业的统计调查制度。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探、居民住宅、公用事业等统计数据。对有关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全县产业项目统计监测工作,对全县产业项目数据资料进行收集、整理、汇总、评估,开展产业项目建设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全县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调查制度,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利用内资情况统计调查制度。对全县利用内资(省外、国内)情况进行统计、监测和分析,及时反映我县利用内资的规模和结构;组织实施全县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综合整理部门服务业统计资料。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拙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全县能源统计制度。对县直各部门主要能耗行业节能和重点能耗企业能源使用、节约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负责环境综合调查统计。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和协调行业能源统计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三新”统计调查工作。“三新”指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根据国家、省统计局“三新”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在市统计局指导下,开展“三新”统计工作,同时研究统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拓展统计范围,丰富基础数据来源。
组织实施对全县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预防和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受理、办理、督办统计违法举报。在市统计局指导下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承担本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统计普法宣传。拟定全县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监督国家统计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根据教育规划和规章制度,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我县统计教育规划和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全县统计干部岗位培训。组织我县全民统计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
负责人:郝丽娟 县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
咨询电话:0468-6824005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凤翔镇景观路北 萝北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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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