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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东山区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
(二)贯彻落实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执行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负责全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业务。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统筹,参险人员增减的申报工作。
(四)负责区级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修改,执行和完善异地安置账户转移申报工作。
(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姚丽莉
咨询电话:0468-3220011
办公地址:鹤岗市向阳区红军路11号鹤岗市医疗保障局(公积金大厦三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68—3531230、0468—3531232
办公地址:鹤岗市东山区东山路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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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