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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兴安区财政局

鹤岗市兴安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468-3630661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鹤岗市兴安区兴东路6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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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兴安区财政局职能信息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

(二)贯彻执行省、市有关财政、财务、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三)负责管理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组织区本级预决算公开。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管理财政票据。

(五)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收付制度,组织政府财务报告工作;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职能转变。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贯彻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着力防控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

(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税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区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已纳入税务局管理的非税收入,区税务局等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收缴有关规定,做好非税收入征缴、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区财政局及时共享。

2、与区政府办公室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管理区属单位的办公用房(包括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区属单位办公用房的物业、调剂、维修等日常管理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办公用房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处置等监督职责由区财政局负责。

二、内设机构

区财政局不设内设机构。

三、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人

孟凡娜 鹤岗市兴安区财政局局长

鹤岗市兴安区财政局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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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中心由审批业务系统、电子监察系统和法制监督系统三大系统及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中心门户网站组成,实行一个中心受理,两个系统监督的架构。目前,我市38个部门的309项行政许可事项均可通过该系统进行申报、办理。 中心工作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督办催办制度。 中心设置的栏目功能:搜。。。
鹤岗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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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468- 3450127

办公地址:鹤岗市工农区西解放路三道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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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鹤岗市兴安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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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468-3630629

办公地址: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政府519室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鹤岗市兴安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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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468-3620100

办公地址:鹤岗市兴安区滨河南小区B2号楼(兴安区南翔物流对面壹佰加超市旁)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鹤岗市兴安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