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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整合现有资源,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兴安区政务服务中心将于2月27日下午进行搬迁,并于28日进行设备调试,在此期间不受理任何业务,同步原人社、市场、医保窗口咨询电话将进行变更,原窗口咨询电话号码不再使用,现将兴安区政务服务中心搬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新政务服务中心监督投诉电话:0468-3620128
为了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零跑动”服务措施,打破地域对政务服务的限制,根据《鹤岗市建立云政务服务窗口实施方案》,兴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从企业和群众办事实际需求出发,不断推进“放管服”改革,拓展创新政务服务模式,梳理出市场、社保医疗等领域的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将政务资源由线下实体窗口延伸至线上视频窗口,让企业群众切实享受到“零跑动”面对面的暖心办事服务。
兴安区政务服务中心立足“可视化、即时化”的“远程办、异地办”服务新模式, 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点对点”咨询导办、“手把手”在线辅办、“面对面”专属快办和“心连心”暖心帮办等一系列特色服务,依托微信通讯软件,通过屏幕共享、文件传递、实时文字对话等功能,为不能到现场办理的企业和群众提供“面对面、一对一 ”的办事咨询、网办指导、业务办理等服务,让企业和群众足不出户、身处异地也可享受到线下实体窗口直接、高效的优质服务。
如需通过“云窗口”视频办理业务,请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
综合咨询电话:3620100(具体业务电话:人社局业务:0468-3620109;医保局业务:0468-3620107;市场局业务:0468-3620108)
现将兴安区“云窗口”办理事项清单向社会进行公布。
咨询电话:0468—3630717;办税服务厅电话(纳税服务咨询),0468—3621644
办公地址:鹤岗市兴安区兴东路142号 邮政编码:1541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68-3622031
办公地址:鹤岗市兴安区兴东路109号兴安区人民政府405室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兴安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王 研 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局长办公地址: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政府519室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联系电话:0468-363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