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委全委会、区政府全体会议、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书记办公会、区长办公会议及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区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
(二)负责对以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进行审核和制发,指导全区公文处理工作。
(三)负责起草《区委全会报告》、《区政府工作报告》和区委全委会、区政府全体会议讲话;负责起草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和署名文章;协助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以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负责对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的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综合反馈工作。
(五)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和对口报送工作。
(六)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组织会同全区各相关部门对全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供区委、区政府决策参考。
(七)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全区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的建设、管理和指导工作。
(八)负责各级文电的收发和登记、流转、分办、催办工作处理;负责印信、文书文件档案、区地方志的管理。
(九)负责区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协调督促、综合反馈等工作。
(十)负责区委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协助领导处理各部门向区委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一)承担区委国安委日常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区国家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国家安全重要问题。分析研判区域内国家安全形势,开展重大决策措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协调、指导有关方面做好风险管理和危机管控工作。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配合开展国家安全审查、监管、督促检查、考评考核工作。
(十二)承担区委深改委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的有关改革工作方案和措施,督察落实区委深改委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各项工作。综合有关方面提出的重要改革事项及相关请示,向区委深委提出建议。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内设机构:
鹤岗市兴安区委办公室不设内设机构。
三、区委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杨超 区委办公室主任,
咨询电话:0468—3630717;办税服务厅电话(纳税服务咨询),0468—3621644
办公地址:鹤岗市兴安区兴东路142号 邮政编码:1541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