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级机关事务保障和服务工作;
(二)负责全区办公用房的规划、分配、调整工作;
(三)负责区级机关的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工作;
(四)负责区公共机构节能改造相关工作。
二、鹤岗市兴安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成员
都继东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肖东起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科员
咨询电话:0468—3630717;办税服务厅电话(纳税服务咨询),0468—3621644
办公地址:鹤岗市兴安区兴东路142号 邮政编码:1541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