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贯彻执行省、市有关财政、财务、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三)负责管理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组织区本级预决算公开。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管理财政票据。
(五)负责政府财务报告工作。负责执行上级部门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负责市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相关工作。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
(八)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防范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的政策措施,组织协调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承担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管理和综合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
1.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构建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全面实施绩效管理。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严控法定限额内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着力防控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
部门负责人:王振华 鹤岗市工农区财政局 局长
咨询电话:(0468)3357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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