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构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国民健康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章,落实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职责范围内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 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和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贯彻实施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无
三、主要负责人:丁晓明 局长
咨询电话:0468-3620100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山区 东兴路 兴山区政府政务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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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