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利县工业信息科技局职能信息
勃利县工业信息科技局是县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县工业信息科技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工业信息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科技和信息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推进工业强县建设,组织研究全县工业信息科技发展战略,提出政策措施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科技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负责工业行业的宏观管理与综合指导。拟订行业发展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组织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工业发展的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协调行业内部关系和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三)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四)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参与省、市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不含电信业、社会调查业、信息提供业、咨询业、经纪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五)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制造、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全县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工业环保产业发展,协调工业环境保护,组织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六)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竞争力。负责工业企业扭亏增盈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负责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企业培训和人才引进交流工作。负责关于工业信息科技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民爆行业生产、销售监管工作。
(七)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和推动全县中小企业创业、融资、担保、创新等配套服务体系建设。
(八)统筹推进全县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动“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协调推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九)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县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企业开拓市场。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国内外各类经济信息。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政策,拟定全县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全县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十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十三)承担组织实施全县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全县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运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和拍卖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十四)贯彻实施国家、省、市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定促进全县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全县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十五)执行省、市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全县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全县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监督管理防扩散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工作。
(十六)组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意见以及科技发展政策。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十七)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县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十八)编制全县重大、重点科技项目计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等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拟订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县实验室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十九)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牵头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开展科技型企业评价、认定等管理服务工作,协调推动落实科技型企业扶持政策。
(二十)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县科技保密工作。
(二十一)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县重点引进外国专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高端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负责省、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组织推荐工作。
(二十三)负责本行业领域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本行业领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四)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五)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要求,切实做好权责一致。
(二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和联系的非公企业的党建工作。
(二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委宣传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职责分工。县工业信息科技局负责信息产业和“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大数据、云计算产业发展。县委宣传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研究起草全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宏观规划;统筹推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法治、标准建设,依法完善与信息化相关的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扶持信息网络行业自主创新和发展的政策体系,开展互联网经济和发展态势研究,统筹协调全县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享。
2.与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工业信息科技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招商引资的洽谈、协调和签约工作。全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负责项目推进工作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督办工作,考评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两部门应建立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共享机制。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县工业信息科技局应向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通报招商项目信息,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应向县工业信息科技局通报投资项目促进情况信息。
3.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工业信息科技局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审批、核准、备案权限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涉及县工业信息科技局职责的,应当商请县工业信息科技局审查。
4.与县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工业信息科技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医药工业行业规划、政策、标准,负责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承担医药工业行业管理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中药材种植规划和政策扶持。
5.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盐业主管部门、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各司其职,加强协作,相互配合,分别负责指导全县各自职责范围内执法工作。
县工业信息科技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文书档案、综合协调、督查督办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单位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内部审计及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全局交办的临时性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二)中小企业股。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和民营经济综合、协调和服务。研究拟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相关规划,监测分析中小企业发展动态。引导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和水平。指导乡镇企业布局及结构调整。负责组织开展创业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创业辅导体系。争取相关资金支持企业创业工作。负责全系统管理干部、企业中层以上管理者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
技术开发股。参与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宏观战略问题的研究及重要目标的制定,组织研究全县工业信息化发展的战略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组织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及鼓励、限制、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拟定县工业信息科技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推进落实相关政策,协调推进地方企业改组与兼并,协调推动重点行业的相关企业组建产业联盟。参与指导本行业技术进步工作。研究本行业市场情况并提出建议。负责收集、整理、发布行业信息。提出工业信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与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指导企业市场营销,组织协调工业企业参加重要的产品展销活动。拟定消费品工业行业(不含食品与农产品加工、盐业管理)发展规划和行业政策,实施行业管理。负责本行业固定资产投资、技术创新项目的审查申报及项目实施的管理工作。负责相关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民爆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拟定工业信息领域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负责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本行业技术创新项目的审查及项目实施的管理工作。参与指导本行业技术进步工作。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发展和应用。统筹推动“互联网+先进制造业”。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统筹指导全县工业领域信息安全。
(四)运行监测协调股。监测分析全县工业日常运行,分析国内外工业形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工业运行调节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近期工业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跟踪执行情况。研究、分析工业运行中涉及财税、金融、投资等政策性问题和资金情况,并提出建议。负责增效提速工作。培育小微企业向规模企业发展。提出改善各类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企业融资的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和引导相关政府产业投资基金与社会资本投资各类企业。组织开展企业上市融资的相关工作。引导融资服务机构和平台服务各类企业。负责原材料行业固定资产投资、技术创新项目的审查申报及项目实施的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原材料行业技术进步工作。研究原材料行业市场情况并提出建议。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原材料行业信息。
(五)市场秩序调节股。承担商务行政执法和流通领域肉菜追溯体系建设;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和重要消费品(肉类、食糖、小包装食品)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有关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含二手车、报废汽车)相关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推进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中小微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商贸中小微企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和流通领域节能减排。负责商贸“老字号”保护与促进。承担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六)贸易股。承担商务领域运行情况监测分析、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拟定全县对外贸易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年度计划、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上报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等对外贸易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加工贸易和出口品牌体系建设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负责全县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推动服务贸易出口品牌和公共平台建设。负责贸易活动的监督和综合协调,统筹与贸易促进有关的各类展会等商务活动,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行业管理工作。
(七)科技创新产业股。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负责全县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协调管理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协调管理工作。推进全县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承担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承担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全县企业开展评价、认定科技型企业工作,协调推动落实科技型企业扶持政策。
(八)科技管理股。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县重点引进外国专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高端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其办事机构与办公室合署办公。
县工业信息科技局领导
韩福方 党组书记、局长 负责工信局全面工作。
单 聪 副局长 负责党群、技术开发等工作。
赵紫玺 副局长 负责全县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等工作。
孙秀玲 四级调研员 负责科技工作。
孙 军 副科级干部 负责中小企业、数字经济、工信系统信访等工作。
刘 勇 副科级干部 分管科技管理股、科技创新产业股。
负责人姓名:韩福方 县工业信息科技局局长,
勃利县工业信息科技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