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
一、文化和旅游职责
(一)推进文化强区、旅游强区建设,贯彻实施省、市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地方性法规、规章。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旅游区域、旅游产品、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大力发展特色旅游,协调指导乡村旅游、红色旅游、假日旅游、生态旅游工作,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三)管理全区重大文化活动,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
(四)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动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负责文化和旅游行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全区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基层镇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村农家书屋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
(十)指导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指导、管理全区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十二)协调和指导全区文物保护、利用、宣传工作,承担确定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关工作。
(十三)按照管理范围和权限,依法对文化娱乐和旅游场所的设立、登记、许可、变更及其他有关经营活动进行受理、审核、审批、备案工作。负责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前置审批工作;承担网络音乐、美术、网络动漫 、网络演出和手机音乐的初审和监管。
(十四)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负责文化和旅游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六)负责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体育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体育工作政策,贯彻落实省、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
(二)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三)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四)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五)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
(六)指导、管理体育外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体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七)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八)负责体育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闵航来 局 长 负责文旅局全面工作
刘树华 副局长 分管旅游工作、招商引资、文旅企业、精准扶贫
张 勇 副科级 分管体育工作、政法、信访、综治维稳、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工作
咨询电话:0464-8369306
办公地址:桃山区桃东街道同仁路市田家炳中学东侧南岸花园小区24号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