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开发工作、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和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政府部门人才综合管理工作,承担政府层面制定人才政策、构建人才服务体系、培育和发展人才资源市场等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县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组织执行国家、省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执行我省职业技能鉴定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制定全县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规划;拟订创业促就业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四)根据省、市统筹推进建立全县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城乡社会保障相关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县社会保障政策,制定全县社会保障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代表县政府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监督检查职权。
(五)组织实施我省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办法和执行基本标准;制定全县的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具体办法;审核、制定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对社会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障事业费、就业经费进行管理并实施行政监督,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制定并组织实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划。
(六)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福利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政策,制定我县相关的政策法规。拟订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政策法规,协调、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离休、退休人员工作,制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
(七)制定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方案、拟订人事管理政策,建立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和人事行政复议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九)组织实施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划;组织实施全县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制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劳动管理,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鉴证;组织协调企业富余职工安置政策性调配工作。
(十)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信访维稳工作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服务事项流程,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社会保障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内设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设人秘股、工资计划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养老保险股、劳动关系股5个内设机构。
三、直属单位
1、南岔县就业服务中心
2、南岔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3、南岔县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中心
4、南岔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
四、领导信息
局 长邹志峰:主持人社局全面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仲裁、录用调配、工资福利与退休审批、人才交流、职称评聘、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险及促进就业等项工作。
副局长尹朝辉:负责局内日常事务和机要保密、综合统计、档案、党风廉政、作风效能建设、普法、统战、党建、扶贫、消防、精神文明建设、党务政务公开、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青妇等方面工作。协助局长做好各项工作。
咨询电话:0458-3476074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县 通山路2号 南岔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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