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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负责镇人代会的组织召开,镇村换届选举等工作,镇人大负责对镇政府工作实施监督及对本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镇纪检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领导,不断提高全镇人民的思想文化素质。
(二)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三)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加强和改进对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对村、社区委员会的指导,健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推进村务、财务公开,扩大农村基层民主,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四)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六)为经济发展提供服务。负责制定和执行本级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化发展环境,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为经济主体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编制乡财政预算,做好财务会计和村级财务审计等经济管理工作和统计工作;指导乡村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引导和促进新兴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引导农民向职业化发展。
(七)加强镇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负责编制区域内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提供政策、科技、信息、就业培训等服务,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劳动保障、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等工作;完善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卫生监督、疫病防控、医疗卫生等事业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服务体系,抓好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农田水利、生态环境等各项公益事业建设。
(八)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公共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等工作。构建民间矛盾纠纷调处体系,做好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依法履行上级赋予的行政权力,配合上级行政执法主体做好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九)负责征兵的组织实施、民兵训练,搞好预备役建设;负责权限内生态环境保护及河(湖)长制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乡、村级公路日常养护的组织实施,指导村民委员会做好村级日常养护工作;负责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批准相关工作。
(十)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公安、司法、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税务、金融、邮政、通信、电力、烟草、供销等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共乌伊岭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职责,镇党委、政府机关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镇党委、政府各项事务的综合协调。根据党委、政府意见组织起草文字综合材料、发布政务文件及其他政务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机要和保密工作;做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后勤保障和国防动员工作;负责编制和执行本镇政府财政预(决)算,负责管理镇国有、集体资产等,负责财务管理的监督,负责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协调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救灾救济等民政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城镇建设领域相关工作;负责联系人大、武装工作。其他党政综合协调相关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镇、村级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做好村党组织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并适时提出工作意见;指导协调镇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做好各级党代表的推选工作及换届选举工作;做好党员的发展、培训、管理等工作;做好党员干部党风党纪教育、廉政建设、纪律检查等工作;做好党建理论知识学习传播、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等工作;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其他党建相关工作。
(三)综合执法办公室。承担上级政府委托或授权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等;建立健全并执行统一指挥协调执法的工作机制,与县级有关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进行工作沟通,统筹协调上级派驻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等工作;参与对上级派驻执法机构的工作考核;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组织编制镇政府行政执法权责清单目录,其他综合执法相关工作。
中共乌伊岭镇委员会、乌伊岭镇人民政府设4个股级事业单位:
(一)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加挂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负责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完善公共服务流程;做好政务服务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协调本乡镇所属单位和县直部门派出机构依法办理进入便民服务大厅的服务事项;制定中心及大厅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对工作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其他综合便民服务相关工作。提供党务政策咨询服务;承办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帮助流动党员落实党组织等业务;提供党员活动场所;提供党员志愿互助服务;开展党代表联络工作;开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服务工作;其他党群服务相关工作。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平台;其他退役军人服务相关工作。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挂网格化服务中心牌子)。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维稳和综治方针政策;负责开展维稳和综治宣传,预防群体事件发生;承接和协助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组织协调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依托基本网格单元开展各类服务工作;其他网格化服务相关工作。
(三)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做好本乡镇区域内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发展、项目投资、招商引资等工作;做好扶贫开发及扶贫产业项目服务等工作;发展乡镇企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盘活现有资产资源,增加村集体经济财产性收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工作;负责各类经济组织发展的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做好经济发展中的各项管理和服务性工作;负责农业农村综合服务工作;做好农村涉农新技术、新项目的推广工作,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做好农田水利、畜牧兽医、水产养殖、林业等相关工作;指导农业生产,提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意见和措施;其他乡村振兴发展服务相关工作。
(四)综合文化站。组织开展文体娱乐活动;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班、科普讲座、农技知识讲座等,辅导和培养文艺骨干;开办图书室,组织群众开展读书活动;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促进乡村特色文化发展;指导村文化室、俱乐部和农民文化户开展各种文化活动;做好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负责旅游资源调查、设计开发和相关服务工作;其他综合文化相关工作。
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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