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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旺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放管服”改革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我县“放管服”改革的有关规定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综合协调等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方面的 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度机制的建议。
(三)负责拟订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以及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指导县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五)负责推进、协调、指导全县政府职能转变,综合协调“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
(六)负责统筹推进、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县网上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七)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政务大数据建设,推动政务数据资源融合共享。
(八)负责统筹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全县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建立跨地区、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共享机制。
(九)负责统筹推进涉及营商环境的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流程再造和标准化工作,并加强监督检查。
(十)负责对县直有关部门政务服务进行监督,指导各乡镇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十一)负责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流程进行规范和优化,推进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十二)负责受理、调查、转办、交办、督办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提出相关责任人处理意见,并移交有关部门 处理。
(十三)协调、指导全县各部门、各乡镇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十四)负责落实推进全县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对全县各单位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年度目标考核工作,将考核结果抄送被考核单位,并报送县委、县政府,提出评价结果运用建议。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与县发改局(工业信息科技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发改局(工业信息科技局)负责组织指导对全县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协调和签约工作。全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负责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督办工作,考评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两部门应建立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共享机制。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发改局(工业信息科技局)应向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通报招商项目信息,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应向发改局(工业信息科技局)通报投资项目促进情况信息。
办公电话:0458-3532996
内设机构
政府信息化服务中心 | 04583535477 |
行政服务中心 | 04583537907 |
社会信用信息服务中心 | 045835329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