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站

全部服务分类

选择您所在的城市

扫一扫,进入手机站 ”95商服网移动站“
嘉荫县农业农村局

嘉荫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458-6199529 , 0458-6199531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嘉荫县朝阳镇恐龙大道东2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夏季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English website:数据未录入

温馨提示

---如果你发现该内容不正确或者不全面,你可以动手改正它, 点击【我要纠错】补充要修改的内容。如果发现95商服网没有收录你关心的内容,你可以发布新内容,通过审核后即可推送给大家。

 

---------------------------------------

  • 机构概况
  • 网上办事
  • 办事机构
  • 办事指南
  • 交通指引

嘉荫县农业农村局职能信息

一、机构职能

嘉荫县农业农村局是嘉荫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水务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中共嘉荫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接受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嘉荫县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实施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农业农村、水利的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指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

(二)责贯彻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意见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三)拟订全县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县域经济发展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农村信息化及电子商务的有关工作

(四)负责种植业、畜牧业、饲料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准化生产;负责渔业管理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负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管理工作负责食用菌栽培技术指导和蚕蜂产业的发展

(五)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监督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六)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监督执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七)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开展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经授权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负责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畜禽粪污资源化、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战略规划、县级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编制全县水域及其岸线利用、江河湖库治理和河口控制等专业(项)规划对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中的涉水内容提出意见建议。

(十)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十)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治理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开发工作;协同水文部门开展对我县河流、水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

(十)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十)按规定制定全县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查县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省、市和县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十)指导水利工程、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区域内河道、湖泊、水库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湖管理范围和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十九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承担水利工程建设的指导监督、水利建设市场的信用体系建设及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和指导规定内水利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管

(二十)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组织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论证评价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二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制定全县农村水利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饮水安全、乡镇供水、农村河道疏浚整治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二十)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纠纷组织实施水利行政许可、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和普法宣传工作;负责全县河湖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负责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塘坝的安全监管。

(二十)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及水量调度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有关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二十)负责水利投资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检查,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二十)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负责全县水利科技、教育、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水利方面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二十)承担组织实施河湖长制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落实县河湖长确定的事项承担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七)研究制定全县农村扶贫开发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全县扶贫开发项目协调有关部门,提出对中央、省、市级、县级各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指导、检查和监督扶贫开发资金使用情况;协调县直单位和社会各界,开展定点帮扶工作;负责对全县扶贫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对全县贫困地区基本情况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

二十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

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

3、县水务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4、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三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县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信息、档案、安全、保密、信访、机关办公用品管理和联络接待等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机关综合协调、督查督办、电子政务及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及技术资格管理等工作;牵头协调本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制定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种植业及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贯彻执行种植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指导全县种植业生产结构优化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监测分析种植业产业发展形势并发布农情信息;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负责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种子、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植物检疫及监督管理、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农作物种子(种苗)执法;拟订中药材种植发展规划及政策建议;指导全县中药材种植标准化生产种植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管理工作;负责食用菌栽培技术指导和蚕蜂产业发展等工作负责提出全县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组织编制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和节水灌溉项目管理工作;负责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工作;负责项目库建设和农田建设项目日常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地力保护和耕地质量提升项目的监督检查。

(三)政策法规科技教育办公室。开展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问题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和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建议;负责贯彻实施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农业农村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组织农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负责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负责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负责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农业职业教育;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四)市场信息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负责农业产业经营发展工作,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负责贯彻绿色食品发展政策,编制绿色食品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基地建设、项目开发、市场管理等工作;负责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全县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拟订农产品营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电子商务服务;负责农业统计有关工作;负责指导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

(五)农村建设指导办公室。承担县委农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承担美丽乡村建设相关工作;拟定全县县域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及重大政策措施;承担县域经济有关政策的协调和实施工作;承担县域经济社会监测考核和奖励工作;指导开展农民创业创新工作。

(六)水保水资源监察办公室组织协调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监督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组织国家和省投资的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组织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论证评价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地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承担河长制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编制工作方案、计划和考核目标,组织拟订管理制度,监督工作落实,组织实施考核,协调有关部门处理相关问题和纠纷等工作。组织落实县河长制办公室会议确定事项。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战略规划,协同组织实施全县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管理、配置工作;负责全县河湖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承担全县计划用水工作,制订全县年度供水计划,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承担新建、扩建、改造工程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承担水资源费和水土保持费的征收工作;组织开展地表水、地下水的水质水量检测和调查评价;承担水资源统计工作,定期发布水资源、水质公报。贯彻执行水政监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做好水法规宣传普及工作;制订水政执法巡查、水事案件查处等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查处各类涉水违法违章行为,依法保护河道、水工程、水资源、水文和防汛等设施;组织较大违章建筑的拆除和河道清障,承担水行政案件强制执行工作;承担受理及办结涉水违法违章的各种举报,并做好处理工作;参与水事纠纷的调查、调解、协调工作;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建设,促进文明执法、规范办案。

三、直属事业单位

(一)嘉荫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肥料登记管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国家和省市有关农业、畜牧、农机、渔业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行政监督处罚职能

2、依法受理违反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举报,组织开展检查、查处重大农业违法案件。

3、依法负责全县范围内农资市场检查和监管,制定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规划和计划。

4、负责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做好农业执法人员普法培训教育和执法证件管理等工作。

5、负责种子计划、生产、经营和质量的市场监督管理,以及种子登记、备案、经营许可发放等工作。

6、负责农药、兽药、生鲜乳、种子市场管理的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工作,参与肥料的登记管理工作。

7、配合主管部门对农产品生产主体的生产记录、农药使用情况、禁限用农药情况的监督检查,参与对例行监测农产品的抽样及违法的处罚。

8、负责农机安全生产。对农业机械作业实行安全检查,纠正违章行为,处理农业机械事故,负责农机安全技术检验等工作

9、负责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查处动物防疫检疫的违法行为,决定和实施行政处罚。

10、负责监督检查渔业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调查处理违法违规渔业行为及其相关活动。负责管辖渔业违法案件,实施渔业行政处罚。
     11、负责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协同公安局维护边境水域治安秩序;负责维护水域的渔业权益,承办处理渔事纠纷和渔船交通事故等。

12、完成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所属事业单位均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嘉荫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主要职责制定全县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实施;组织农业技术的专业培训和生产技术指导;承担关键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植物病虫害的监测、预报和防治;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完成土壤普查及肥力监测;承担蔬菜、果树、花卉等经济作物推广及技术指导工作;承担组织农业环境质量调查和监测工作,宣传普及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可再生能源技术;编制农作物种子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农作物品种引进、区域试验、示范、繁育推广计划,发布信息;培训农作物种子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织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和对农民的公共培训教育;指导下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能。

(二)嘉荫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指导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承担减轻农民负担相关工作;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指导农村集体财务资产管理;依法对乡村集体经济全面审计;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合同管理等工作;指导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工作;负责指导调解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和村级债务清理化解工作;负责农村经济收益分配统计分析;离任村干部补贴统计工作;组织村集体经管干部与农村财务人员培训;协助参与农业保险的政策实施落实负责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民创业农业社会化托管服务等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

(三)嘉荫县畜牧兽医总站

主要职责研究制定全县畜牧业发展政策;承担畜牧政策性文件和综合性报告起草工作;负责畜牧业综合统计工作;参与研究制定和调整畜产品、畜牧生产资料的价格、畜牧业信贷、产业化和财政补贴政策工作;负责畜牧业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依法承担全县动物防疫、检疫、疫情监测和动物疾病诊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定点屠宰场的设置规划;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屠宰相关工作;负责县内外畜牧业经济技术信息、商品信息以及其它市场信息资料的收集、分析和整理,及时掌握畜牧业动态,适时为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合理化建议。

(四)嘉荫县农业机械服务总站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化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县内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及时提出重大技术措施的建议;指导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提高农业机械化的普及和应用水平;规划和指导农业机械化的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农机调度指挥平台,组织开展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组织指导农业机械科研、试验、鉴定、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等工作;负责农业机械作业质量及作业收费的指导;负责县内农业机械需求预测和农业机械化各类经济指标的统计汇总工作;负责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实施、深松整地及玉米秸秆还田补助资金工作的实施,农业机械化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工作(农机合作社项目申报等)。

(五)嘉荫县水产总站

主要职责拟定水产养殖业的重大技术;指导渔业经济结构调整;负责全县渔业资源的保护、合理开发和利用及水面确权工作;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和管理水域的渔业权益工作保护渔业水域资源环境和渔业水域的生态平衡合理利用保护水产资源等工作。

(六)嘉荫县农业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农业建设方针、政策;编制全县农业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等;负责项目的申报、实施运行工作。包括建立项目库、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等;负责全县农业建设项目的评估、论证工作。包括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规模、投资计划等;负责农业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对竣工项目组织自验;负责项目区农业结构调整、科技成果示范、推广和科技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通过引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高农业的科技贡献率,促进全县农业现代化;贯彻落实国家农业建设项目与资金管理制度,管理和统筹安排农业建设资金;开展全县农业建设项目后续管理和科学利用工作,加强工程建后管护,不断优化农业结构;负责项目档案资料及信息的整理、汇总、上报工作;落实好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嘉荫县扶贫工作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扶贫开发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贯彻落实扶贫政策,制定全县扶贫开发规划;实施精准扶贫,对贫困村、贫困户实施精准识别、精准管理、精准帮扶、精准脱贫;负责对全县贫困村、贫困人口基本情况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嘉荫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嘉荫县黑龙江防护工程建设管理处)

主要职责承担全县水利工程的前期规划、勘察、设计工作;承担全县水利工程的施工技术指导工作;承担水利科技、教育、对外合作及宣传工作,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承担水利科学实验工作;组织开展水利方面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黑龙江防护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水土保持、应急度汛、水毁修复等项目的建设管理。指导全县水利工程建设工作,拟定有关规章制度并实施。承担落实工程建设资金,制定年度资金计划,用好,管好国家投资,严格控制工程概算;承担办理相关的征地、拆迁和移民事宜,以及承担全县水利工程建设外部关系的协调;严格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所规定的建设规模、内容和要求组织工程建设,保证工程质量;承担组织水利工程施工招标工作;承担与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签订监理和施工承包合同;承担在全县水利工程开工前办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承担协调解决水利工程建设中的有关问题;承担编制上报建设情况、计划、财务统计报表等工作;承担组织工程验收、提交全县水利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承担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以及对各参建单位归档工作进行指导。贯彻执行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负责辖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工作,委派质量安全监督员,加强现场监督;参与工程验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分析处理;落实项目参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一岗双责”制度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组织质量与安全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九)嘉荫县农村水利服务总站

主要职责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下达的有关农村水利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定全县农村水利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乡、镇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全县农村饮水安全、乡镇供水工程实施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资源开发工作;承担编制有关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嘉荫县水保水资源站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组织拟订和实施水土保持政策、法规,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实施;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指导国家和省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实施;协同组织实施全县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管理、配置工作;指导河道采砂管理,承担全县计划用水工作,制订全县年度用水计划,落实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管理制度;承担新建、扩建、改造工程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承担水资源费和水土保持费的征收工作;组织开展地表水、地下水的水质水量检测和调查评价;承担水资源统计工作,定期发布水资源、水质公报。贯彻执行水政监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做好水法规宣传普及工作;制订水政执法巡查、水事案件查处等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查处各类涉水违法违章行为,依法保护河道、水工程、水资源、水文和防汛等设施;组织较大违章建筑的拆除和河道清障,承担水行政案件强制执行工作;承担受理及办结涉水违法违章的各类举报,并做好处理工作;参与水事纠纷的调查、调节、协调工作;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建设,促进文明执法,规范办案。

(十一)嘉荫县北药产业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研究制定全县北药产业开发专项政策和发展战略,为北药开发创造良好环境,为县委、县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对全县北药开发实施统一管理,负责制定北药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生产计划、督促各项指标的完成;指导北药生产种养基地建设、建立天然野生药材采集保护培育区域,对药材基地和种养、采、加专业示范户生产经营提供指导服务。组织推进北药开发的“产学研”实业开发工作;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开展技术培训和技术创新工作;指导、培育、拓展北药市场,协调指导市场建设和管理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制药企业和药材流通企业及中介机构推进订药业,开拓销售渠道。

(十二)嘉荫县对俄农业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和组织实施县委、县政府对俄农业开发活动的方针政策;研究并拟定我县对俄农业开发活动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负责了解并掌握俄罗斯有关农业开发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形势变化等,为县委、县政府对俄农业开发活动提供数据信息和决策依据。负责协调县政府部门之间对俄农业开发工作,帮助促成我县各类经济成份与俄方进行农业开发合作洽谈等活动签订工作。负责规范和管理我县农业劳务输出人员在俄的行为,维护国家政府形象。受县委、县政府委托,代表我县与俄方地方政府进行农业开发合作洽谈等相关事宜。收集并整理俄罗斯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市场信息,为我方在俄方进行农业开发及相关活动提供法律依据和数据信息。负责对俄农业开发的人员培训、统计、文档及信息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办理赴俄从事农业开发劳务人员出入境相关手续。负责对俄农业开发项目及资金的申报、复核、监督实施和检查验收;负责对俄农业开发过程中,指导备耕、指导生产科技、生产科技培、统计面积等为民服务工作。做好机关党建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领导信息

于春强  嘉荫县委常委  农业农村局局长

        嘉荫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嘉荫县农业农村局领导简介

伊春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伊春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系统。。。
伊春市农业农村局
伊春市农业农村局

咨询电话:0458-6113828

办公地址:伊春市伊美区新兴西大街116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嘉荫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嘉荫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咨询电话:0458--6197801

办公地址:嘉荫县第二综合办公楼115室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夏季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嘉荫县政务服务中心
嘉荫县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458-2628030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恐龙大道100号 嘉荫县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嘉荫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