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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职能:
嘉荫县应急管理局是嘉荫县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嘉荫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县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省、市、县直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指导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三)牵头建立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四)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委、县政府应对重大灾害指挥机构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五)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指导协调嘉荫县消防救援大队、嘉荫县森林消防大队、衔接驻军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六)统筹全县部分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指挥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组织指导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七)负责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八)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工作。
(九)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依法开展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依法行使县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政府和省市县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办、考核工作。
(十一)按照分级、属地原则,承接省煤矿安全监察局交办的露天煤矿安全监督管理任务。依法监督检查露天煤矿、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按照上级机关和县政府委托,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三)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四)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五)负责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指导乡(镇)做好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六)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拟定并组织实施扑大火预案;分析研究森林防火规律特点,负责确定森林防火期和防火戒严期、森林防火界限和重点森林防火区;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森林防扑火工作;负责确定森林火警、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特大森林火灾灾害程度和扑火损失费用;负责国投森林防火基本建设项目;负责防火设施建设计划和防火机具、设备购置;负责确定自然灾害的灾害程度及抗救损失费用;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委、县政府应对重大灾害指挥机构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草原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做好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2.县自然资源局(县森林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林场(所)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3.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应急值守、政务值班、重要文稿起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文、业务档案管理、精神文明建设、两办督办等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教育考核和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配合上级开展全县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公务员、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和临时工招录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培训和“三项”岗位人员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承担行政审批工作。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承担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全县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相关安全生产地方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拟定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地方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联合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受理12350举报电话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承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应急救援和自然灾害防治股。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机构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等灾害救助工作,建立救灾捐赠社会动员机制,依法有序引导开展救灾捐赠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统筹全县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协调嘉荫县消防救援大队、嘉荫县森林消防大队,衔接驻军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及科普知识宣传工作,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地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和台风防御工作,协调指导重要山水林田湖草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承办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承担优化营商环境、简政放权、招商引资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权力规范运行等相关工作。组织拟订消防地方性法规、县政府规章草案并贯彻实施。协调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三、直属单位
(一)嘉荫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
根据嘉荫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成立嘉荫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的通知》(嘉编发〔2009〕5号)文件要求,嘉荫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主要职能如下:
1、负责对各生产企业的安全培训、安全教育、“三同时”等执法监督检查。
2、依法行使对矿山企业安全执法监督检查。
3、依法监督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资格、设备、材料及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四、领导信息
朱福全 嘉荫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人
咨询电话:(0458)3878907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新兴西大街9号, 邮政编码:153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咨询电话:0458--6197801
办公地址:嘉荫县第二综合办公楼115室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夏季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58-2628030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恐龙大道100号 嘉荫县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