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关职能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完成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任务。
(二)负责制定全镇农村、社区工作的重大决策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指导、验收。
(三)负责对全镇各个阶段中心工作的组织安排、检查指导,并进行经验总结。
(四)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审批发展党员;负责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落实等工作;领导协调群团组织,搞好组织和制度建设。
(五)负责本镇统战及民族宗教工作,落实好镇、村(社区)宗教工作两级责任制。
(六)负责全镇的纪律检查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七)负责对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领导,不断提高全镇人民的思想文化素质。
(八)负责镇党代会、人代会的组织召开,监督镇、村(社区)换届选举等工作,负责对镇政府工作实施监督及对本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九)负责实施对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网格化服务中心牌子)、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及镇站办所的领导和指导,保证本镇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十)负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处理。
(十一)负责征兵的组织实施、民兵训练,搞好预备役建设。
(十二)负责防火、防汛、防灾等应急、综合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科技、文教卫生及计划生育的组织领导。
(十四)负责镇村管理,镇村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及河(湖) 长制工作。
(十五)负责镇企的开发、立项、指导及综合等工作,负责镇村统计工作。
(十六)负责镇村车辆、道路的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困难救济、优抚、义务兵优待金的筹集和发放工作;负责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十八)负责普法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领导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乡镇创建工作。
(十九)承办镇财政非税收入工作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实施镇政府权限范围内有关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行政权力,治理和维护全 镇管理秩序。
(二十一)承办农村宅基地审批。
(二十二)负责对违反镇、村庄规划建设管理、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绿化、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 定行为的监督检查。
(二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镇党委、政府各项事务的综合协调。根据党委,政府意见组织起草文字综合材料、发布党务政务文件及其他政务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机要和保密工作;做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后勤保障和国防动员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协调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救灾救济等民政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城镇建设领域相关工作;负责联系人大、武装工作;负责政府的预决算、政府的财务收支,涉农补贴的发放与管理;负责干部、人事的相关工作。其他党政综合协调相关 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
负责镇、村(社区)级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做好村(社区)党组织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并适时提出工作意见;指导协调镇村、社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做好各级党代表的推选工作及换届选举工作;做好党员的发展、培训、管理等工作;做好党员干部党风党纪教育、廉政建设、纪律检查等工作;做好党建理论知识学习传播、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等工作;做好统一战线及民族 宗教工作;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其他党建相关工作。
(三)综合执法办公室
承担法定权限范围内镇人民政府的各类行政执法职能;建立健全并执行统一指挥协调执法的工作机制,与县级有关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进行工作沟通,统等协调上级派驻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等工作;参与对上级派驻执法机构的工作考核;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其他综合执法相关工作。
(四)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完善公共服务流程;做好政务服务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协调本镇所属单位和县直部门派出机构依法办理进入便民服务大厅的服务事项;制定中心及大厅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对工作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其他综合便民服务相关工作。
(五)党群服务中心:
提供党务政策咨询服务;承办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帮助流动党员落实党组织等业务;提供党员活动场所;提供党员志愿互助服务;开展党代表联络工作;开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服务工作;其他党群服务相关工作。
(六)退役军人服务站
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平台;其他退役军人服务相关工作。
(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维稳和综治方针政策;负责开展维稳和综治宣传,预防群体事件发生;承接和协助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组织协调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八)网格化服务中心
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依托基本网格单元开展各类服务工作;其他网格化服务相关工作。
(九)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
做好本镇区域内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发展、项目投资、招商引资、生态建设等工作;做好扶贫开发及扶贫产业项目服务等工作;发展镇企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盘活现有资产资源,增加村集体经济财产性收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工作和各项资金核算工作;负责各类经济组织发展的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做好经济发展中的各项管理和服务性工作;负责农业农村综合服务工作;做好农村涉农新技术、新项目的推广工作,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做好农田水利、畜牧兽医、水产养殖、林业等相关工作;指导农业生产, 提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意见和措施;其他乡村振兴发展服务相关工作。
(十)综合文化站
组织开展文体娱乐活动;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班、科普讲 座、农技知识讲座等,辅导和培养文艺骨干;开办图书室,组织 群众开展读书活动;搜集、整理民族民问文化艺术遗产,促进镇 村特色文化发展;指导村文化室、俱乐部和农民文化户开展各种 文化活动;做好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负责旅游资源调查、设计开发和相关服务工作;其他综合文化相关工作。
咨询电话:0458--6197801
办公地址:嘉荫县第二综合办公楼1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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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夏季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58-2628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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