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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将铁力市卫生健康局机构职能进行公开。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章;负责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医疗应急处置;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三)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四)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
(七)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执行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
(八)负责落实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建议。
(十)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制定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培养和引进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十二)组织制定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相关科技成果普及和应用。
(十三)组织实施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四)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五)指导制定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促进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组织开展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师承教育;组织开展中医药科技项目的实施及成果推广应用。
(十六)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红十字会、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七)负责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八)负责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市卫生健康局共设内设机构3个,分别是:人秘股(爱卫办)、基层卫生与家庭发展股(卫生应急办公室)、医政法规股(中医管理股)。
咨询电话:0458-3907512
办公地址:伊春市伊美区新兴中大街183号, 邮政编码:153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咨询电话:0458-2880063 投诉电话:0458-2880090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市城南街599号 铁力市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7:00
铁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一)主要职责1、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的指令性任务,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预防控制相关疾病的发生与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