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将市人社局机构职能进行公开。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贯彻执行省、伊春市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贯彻执行创业带动就业政策和就业援助政策,牵头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统筹推进就业资金使用由保障型向促进型转变。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建立和完善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市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持续推进参保扩面。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六)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落实国家、省及伊春市制定的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落实国家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制定全市人社领域信访维稳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负责政府部门人才综合管理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承担政府层面制定的人才政策、构建人才服务体系、培育和发展人才资源市场等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市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三)负责社会保障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服务事项流程,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社会保障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内设机构
市人社局共设内设机构6个,分别是:人秘股、工资计划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养老保险股、劳动关系股、基金监督股
咨询电话:0458-2880063 投诉电话:0458-2880090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市城南街599号 铁力市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7:00
铁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工作职责:1.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计算机网络建设,并在网上发布有关信息。2.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数据库的建设及数据维护;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大信息工程组织的具体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工作信息的分析、预测、比对和调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