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机构职能
丰林县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有丰林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挂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牌子)、丰林县北药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丰林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丰林县水务综合服务中心(挂农村饮用水安全服务站牌子)、丰林县农业项目建设服务中心、丰林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挂畜牧兽医站牌子)
内设机构
丰林县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有丰林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挂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牌子)、丰林县北药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丰林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丰林县水务综合服务中心(挂农村饮用水安全服务站牌子)、丰林县农业项目建设服务中心、丰林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挂畜牧兽医站牌子)
一、丰林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挂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牌子)
(一)贯彻执行农业技术推广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参与制定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农业技术的专业培训;
(四)提供农业技术、信息服务;
(五)对确定推广的农业科技研究成果和适用技术进行试验、示范,开展病虫害防治及新农药、新肥料试验、示范;
(六)为推广农业技术提供农用物资配套服务;
(七)配合基层各级党政部门抓好推广队伍体系建设;
(八)指导下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
(九)开展植物检疫及有害生物调查与监测;
(十)开展农业环境监测及污染预防治理。
(十一)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丰林县北药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药材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依据上级工作要点制定和实施北药技术开发规划,开展北药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和技术创新;
(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和指导北药基地建设;
(四)服务指导药材种植户和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进行生产和经营;
(五)积极实施“科技兴药”战略,加强北药人才培训;
(六)对国内外药材市场进行调研,培育和拓展我县北药市场,发展和壮大北药产业;
(七)落实上级关于北药产业发展优惠政策;
(八)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丰林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农业、渔业、畜牧业、农机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规划、计划和业务培训工作;
(二)指导监督镇的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五营镇、红星镇、新青镇农业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三)审查下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查处跨县(市)或县(市)执法机构移送的以及需要由本县执法机构查外的案件;
(四)负责对农业生产资料及农业投入品中的种子、农药、农膜、肥料、兽药、种畜禽、饲料及其添加剂等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五)负责农产品(含果蔬产品、畜产品、乳品等)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六)负责农机安全生产与作业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七)负责渔业资源、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执行国际渔业公约和双边渔业协定,处理涉外渔业纠纷;承担渔政、渔港、渔业安全生产和渔船检验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八)负责动物产品检疫,对辖区内有关单位和个人执行本法及有关动物卫生法律规范的技术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纠正和处理违反动物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决定动物卫生行政处理、处罚;负责动物诊疗和执业兽医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九)负责畜禽屠宰行业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十)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丰林县水务综合服务中心(挂农村饮用水安全服务站牌子)
(一)负责全县水利新闻宣传、舆论监测、水情教育、水文化建设等工作;
(二)负责全县水利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负责全县水利建设技术保障工作;
(四)负责全县农村水能资源开发、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建设项目的技术支撑工作;
(五)负责全县灌溉、排水、水资源和节约用水政策、法规和战略研究工作;
(六)负责全县灌溉、排涝、水资源使用、节约用水等规划编制、有关标准制定和信息化建设技术服务工作,为全县灌溉、节约用水工程建设,水资源使用和节约用水管理与改革提供技术服务;
(七)负责全县水资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全市社会用水量测算和灌溉水利用系数测算、用水动态监测工作;
(八)负责水利行业节约用水技术研究、节约用水效值评估、节约用水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
(九)承担涉及农村水利水电、水资源使用及节约用水等其他技术性、服务性工作;
(十)负责全县水利规费征收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水资源计量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为全县计量设施提供技术服务;
(十二)负责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审核权限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工作,指导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三)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丰林县农业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一)负责提出全县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
(二)组织编制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工作;
(四)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项目和节水灌溉项目管理工作;
(五)编制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建设和保护发展规划,承担相关项目年度计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
(六)负责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项目库建设、专家库管理和农田建设信息化工作;(八)提出农田建设政策建议,牵头落实农田建设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及规范;
(九)承担农田建设项目日常监督,组织开展农田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指导开展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组织开展农田建设项目验收工作考评;
(十)承担农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十一)组织督查项目建成后管护情况;
(十二)承担耕地地力保护和耕地质量提升项目的监督检查;
(十三)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丰林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挂畜牧兽医站牌子)
(一)宣传贯彻执行《畜牧法》、《动物防疫法》、《草原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
(二)畜牧业发展规划、计划的组织实施,畜禽品种改良、良种畜禽繁育、标准化生产、种草养畜、现代畜牧业生产方式的建立和畜牧兽医新技术的推广、指导、服务;
(三)动物计划免疫、强制免疫的组织实施,动物疫情普查、调查、监测、疫情报告和畜禽圈舍环境的消毒;
(四)实施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相关车辆、场所等消毒,死亡动物、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污染物等无害化处理的实施、指导、监督;
(五)动物屠宰,动物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运输,动物产品加工、储存等场所、活动的防疫监督;
(六)动物诊疗活动的监督管理,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业务培训、指导、监督管理;
(七)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种畜禽、草产品等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
(八)指导、督促畜禽养殖(场)户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等防控措施,做好养殖备案、养殖和免疫档案的建立、负责动物免疫标识及有关证章等领取、发放、使用的监督管理;
(九)上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交办委托的其他工作。
领导信息
孟鸿宇 负责全局工作,主管办公室。
吴 褀 负责水务全面工作。 负责承接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与科技教育科、农村建设指导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及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 孟庆林 负责承接市农业农村局扶贫开发指导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渔业渔政管理科及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及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 郑晓峰 负责承接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种植业管理科、综合计划科、项目建设管理科及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 闫翠玲 负责承接市农业农村局兽医科、畜牧科及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
咨询电话:0458-3566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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