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机构职能
丰林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指导全县统计工作。
(二)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汇编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部门下发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拟定本县的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统计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各镇、相关部门开展统计调查工作,综合整理相关统计数据,建立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监控制度,统一核定、管理和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人口、劳动力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及的统计调查活动。
(九)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制定统计数据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镇和相关部门建立统计信息化系统。
(十)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统计普查中心:1、负责相关专业统计数据的搜集、整理、审核,上报工作。
2、名录库建设与管理,适时更新和完善名录库,为企业“一套表”工作的正常开展创造条件,督促,指导起报单位及时,准确地上报相应报表。
3、负责“四下企业”调查,即规下工业、限额以下批零住宿业、资质以下建筑业及服务业调查。
4、协助统计局开展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组织开展其他社会经济调查工作。
5、承办县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
局 长:李庆福
副局长:陈 姝
咨询电话:0458-3878010
办公地址:伊春市伊美区新区林都大街14号三楼伊春市统计局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