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构职能
(一)推进文化强区、旅游强区建设,研究拟订全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政策措施,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融合发展。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推进全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区重大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活动,指导重点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制定全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促进文旅产业对外合作发展。指导协调重要文化和旅游推广的节庆、赛事活动。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旅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扶助老少边贫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六)指导、推进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指导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
(九)指导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指导、管理全区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区内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
(十一)指导全区文物、博物馆的业务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考古工作。协调和指导全区文物保护、利用、宣传工作,负责世界文化遗产申报、监管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承担确定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关工作,负责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定文物和博物馆公共资源共享规划并推动实施,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十二)指导、协调、推动全区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行业标准并开展监督检查。
(十三)负责对全区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
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
(十四)指导全区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五)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区性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开展广播电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
(十六)组织拟订全区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区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区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负责推进全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七)研究制定全区体育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制定体育事业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区域内体育设施、健身站点、公共体育场所改扩建及体育人员的审批、认定。对违反体育场所管理规定、违反体育经营活动及违反体育竞赛管理规定的实施处罚。负责对所辖体育场所、公共体育设施的行政监督检查。
(十八)负责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九)指导全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伊春市乌翠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下设乌翠区图书馆、乌翠区文体活动中心、乌翠区旅游发展中心3家事业单位。
咨询电话:0458-3878933
办公地址:伊春市兴安大街3号政府大楼806室 ; 邮政编码:153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咨询电话:0458-3657487, 分中心咨询咨询热线:0458-3987787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乌翠区乌带路1号 乌翠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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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