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构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职责;承担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区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起草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承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各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和执法人员培训。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五)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法律服务资源;负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六)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
伊春市乌翠区司法局为正科级单位,下辖乌翠区公证处、乌翠区法律援助服务中心2家事业单位。
咨询电话:0458-3657487, 分中心咨询咨询热线:0458-3987787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乌翠区乌带路1号 乌翠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