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并贯彻实施。
(二)拟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进行行业管理。
(三)承担全区陈真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责任。拟定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定全区保障性住房规划及政策。回头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市、区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四)承担推进全区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定适合区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定全区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拟定全区住宅产业化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相关政策,指导全区住宅产业化实施。
(五)承担贯彻实施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全国统一定额。贯彻实施全省地方性工程建设标准和定额。贯彻实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贯彻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全区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六)承担全区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定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贯彻落实房地产业相关政策,拟定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房屋征收与补偿、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区房屋维修资金行业监管。
(七)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监督管理区本级建筑活动,指导区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区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实施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地方性法规。负责市场主体合同履约行为的监督管理。拟定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贯彻执行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同。
(八)拟订全区城区建设管理的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区城区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提出全区城区公用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建议。参与全区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论证。
(九)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区村镇建设的责任。拟定全区村庄和小城镇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相关政策、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及人居环境、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村镇建设试点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
(十)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执行全区建设工程及附属设施、市政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贯彻执行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负责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指导全区房屋及附属设施、区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的贯彻实施。
(十一)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区住房金额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实施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拟定墙体材料革新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十二)负责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园林绿化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城区园林绿化管理。负责园林绿化方面的科研成果和技术推广应用。拟定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城区规划区内绿化和生物多样性工作。
(十三)承担人民防空日常工作,依法履行人民防空职责。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伊春市金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级别为正科级、下设金林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和金林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458)6119069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黎明路70号 , 邮政编码:153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30,下午1:30-5:00
咨询电话:0458-3738125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金水路4号 金林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