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街道(乡镇)、社区基层就业工作发展规划,指导基层工作体系建设;负责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创业就业工程。
(四)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本政策、基本标准和监督制度。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福利与离退休政策,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各类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的相关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一)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组织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监督执行国家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企业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工作;参与区级劳动模范评定工作;负责制定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依法行使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权。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事业单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工资和津贴、补贴及离退休待遇政策和标准;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资日常管理及工资制度改革工作;检查指导全区事业单位工资工作;研究拟订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在职人员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数据库;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认定及区直事业单位因病退休(退职)医务劳动初步鉴定工作。
(十三)负责管理全区部分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职工、集体企业、厂办集体、老知青人员、四厂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及流动人才、森工企业一次性安置人员档案;贯彻、执行档案工作方面的有关政策,鉴别和整理档案材料,为这部分人员办理养老和退休手续;负责档案查阅、借阅和传递,做好档案的安全、保密和保护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机构设置
就业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资职称科、企业养老科、档案管理科、工伤科、信访科
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张晶,联系电话:0458-3880323
三、负责人姓名、职务
姚文卓 伊春市伊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伊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咨询电话:0458-3339366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青山西大街25号 伊美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