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全县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战略规划、全县内河湖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
(二)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提出水利投资项目建议并负责资金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参与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实施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实施水利工程验收有关工作。指导地方中小型水利工程验收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七)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县权限内河湖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指导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等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国家、省和县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救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一)负责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县水利队伍建设;指导、监督水务系统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水利行政审批事项和水利行政审批意见的合法、合规性审查管理,负责水利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受理、审核、协调等工作。
(十三)承担县河湖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落实县级河湖长确定的事项。
(十四)完成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饶河县水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承担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编制县级水利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组织提出县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负责对县级水利资金的使用管理问题进行审计调查。
(二)水务服务中心。负责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综合协调事宜。承担组织协调水务局水政执法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农田水利建设任务的落实和协助指导各乡镇水管单位,做好辖区内水利设备的巡视,定期排查水利工程的安全隐患;加强南北强排站的管理,督促检查乡镇水利站。
(三)水利灌区服务中心。负责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落实,做好灌区设备的维修养护,保证灌溉用水;在工程建设上,根据农业生产、乡镇企业、人民生活的需求,在县水务局统一安排下,认真做好所辖区域内水利规划、工程建设等。
(四)抗旱服务队。负责打井车、水泵的管护维修工作;提高抗旱设备检修;发挥流动抗旱作用;承建各种抗旱打井工程。
三、县水务局领导
王立军 党组书记 局长
付晓磊 党组成员 副局长
魏 屹 党组成员 水务服务中心主任
乔 巍 副局长
咨询电话:0469-2614115,投诉电话:0469--2614114
办公地址:饶河县新阳北路26号(县文化交流中心对面)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周六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周日、法定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