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宝清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已全员纳入县财政预算,属事业编制,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核定编制21人,现有机关工作人员14人。
宝清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要工作职能
一、制订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体系,强化为农服务功能。
二、宣传党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的方针、政策;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的合理要求,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它社会组织的关系,提出有关发展合作社事业的政策建议,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三、对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经营、烟花爆竹、对外贸易和工业、商业、饮食服务业等进行指导,大力开拓农村市场,促进城乡一体化、农业产业化进程,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
四、负责供销合作社组织、队伍建设,指导本系统人才资源开发,不断提高农民社员和职工队伍素质,贯彻民主办社原则,加强系统的组织联合与合作。
五、根据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需要,对本系统工作实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负责县社社有资产的经营管理,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六、执行全国总社、省社、市社的决议、决定,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代表全县供销合作社参加全国总社、省社、市社的有关活动,发展同各省各市各县合作社组织的友好合作关系。
七、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 孙利涛
分工:主持党组、行政全面工作。负责财务、人事、信访稳定等工作。
监事会主任 赵延军
分工:负责监督检查县社理事会,执行党和国家法规政策和社员代表大会议程的落实情况,向同级理事会提出建议。负责审计工作。
党组副书记 张广春
分工:主抓党群工作。负责机关支部、纪检监察、老干部、工会、妇联、计划生育、共青团、老龄委、关心下一代工作。
理事会副主任 高丽霞
分工:负责合作指导、经济发展、人事劳资、安全。分管合作指导股、经济发展股、农产品现代流通股。
党组成员 张晓明
分工:负责信访稳定、基层社和企业财务。
宝清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科室主要工作职能
综合办公室
承担本单位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财务、审计、资产管理、信访、安全、党风廉政、综治、统战、军人事务、精神文明、组织、宣传、人事劳资、工会、妇女、共青团、计划生育、老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监事会办公室工作。
负责人:刘洪全
合作指导股
承担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反映基层、农民的合理要求;开展调查研究、培育总结、推广典型;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通过建立村级综合服务组织、兴办专业合作社和协会等途径参与农业产业化建设;指导县直公司和基层供销社体制改革、增强企业活力,开展政治思想工作;负责法制建设、法律咨询和供销合作经济理论研究与交流、劳动竞赛和社团工作;负责全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人:刘佳鑫
经济发展股
承担编制全县供销社系统年度、五年、长远期综合计划;指导系统购销业务及外经外贸工作;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按国家和省、市、县的有关政策经营,储备国家委托商品(化肥、农药、烟花爆竹);组织全系统的大型商品交易、招商引资活动;搜集、整理商品供求信息,提供咨询服务;指导基层供销社建设商品生产基地与集贸市场及再生资源市场,组建龙头企业,参与农村产业化建设等工作。
负责人:杨 哲
农产品现代流通股
承担全县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发展规划,负责农村现代日用品流通网络建设,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涉农普惠金融服务,负责电子商务,金融合作等新兴产业工作,负责扶贫、救灾等协助工作。
负责人:刘佳鑫(兼)
咨询电话:0469-619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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