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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推进工业强县建设,组织研究全县工业信息科技化发展战略,提出政策措施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科技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负责工业行业的宏观管理与综合指导。拟订行业发展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组织贯彻国家、省有关工业发展的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县政府规章草案,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协调行业内部关系和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三)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工业信息科技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安排的中央、省财政性建设资金申报意见,参与安排和管理财政专项资金。
(五)贯彻执行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参与国家、省、市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不含电信业、社会调查业、信息提供业、咨询业、经纪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制造、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全县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工业环保产业发展,协调工业环境环保,组织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承担推进建设生态强省有关工作。
(八)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竞争力。负责工业企业扭亏增盈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负责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企业培训和人才引进交流工作。指导督促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承担民爆行业生产、销售监管工作。
(九)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和推动全市中小企业创业、融资、担保、创新等配套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统筹推进全县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动“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协调推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一)负责盐业行业管理,承担县储备食盐管理职责。
(十二)组织开展工业信息科技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企业开拓市场。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国内外各类经济信息,联系工业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中介组织。
(十三)承担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者、装备制造和信息产业等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综合协调全县军民融合发展工作。汇总军民融合发展需求,组织研究军民融合发展规划。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和重大事项;促进相关计划有机衔接,研究提出军民融合发展各领域相关重大问题处理意见。
(十五)牵头拟订全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意见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六)统筹推进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十七)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县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十八)按照省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并协调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落实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工作。拟订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县实验室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十九)编制县重大、重点科技项目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接并落实国家和省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等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二十)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二十一)牵头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开展科技型企业评价、认定等管理服务工作,协调推动落实科技型企业扶持政策。承担对公益类科技场馆的管理和指导,开发区推动产业联盟建设。谋划对科技中介机构的布局,指导其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开展工作。
(二十二)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二十三)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及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县科技保密工作。
(二十四)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各地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二十五)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县重点引进外国专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高端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域内外专家库建设及专家引进管理工作。
(二十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二十七)负责科学技术奖相关工作。
(二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职责分工。县工业信息科技局负责信息产业和“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大数据、云计算产业发展。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全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宏观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推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法治、标准建设,根据职责权限负责相关法规、规章等的起草、实施和监督检查;依法完善与信息化相关的统计调查制度;贯彻落实扶持信息网络行业自主创新和发展的政策体系,开展互联网经济和发展态势研究,统筹协调全市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享。
2.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县工业信息科技局负责提出工业信息科技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审批、核准、备案权限内工业信息科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涉及县工业信息科技局职责的,应当商请县工业信息科技局审查。
3.与县农业农村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工业信息科技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县政府制定的医药工业行业规划、政策、标准,负责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承担医药工业行业管理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拟订中药材种植规划和政策扶持。
4.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工业信息科技局负责盐业行业管理,承担县级储备食盐管理职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盐业主管部门、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各司其职,加强协作,相互配合,分别负责指导县(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执法工作。
二、内设机构(科室)
构名称 综合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 孙晓磊
办公地址 宝清县人民政府3楼326室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13:30—17:00
机构职能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制定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文秘档案管理等机关日常政务以及联络接待、后勤保障、印信保密等行政事务。负责督查督办和政务公开工作。督促本系统的经济核算、编报财务预决算报告以及汇总上报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和管理资金的使用。负责部门财务管理及制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指导系统财务工作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机关人员保险等工作。负责系统内审计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制造、清洁生产政策、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相关示范工程建设。负责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研究提出工业能源消费控制目标,监测、分析和发布工业能源消费态势,组织开展工业节能监察。监督管理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
指导督促工业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配合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在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以及促进安全产业发展等方面统筹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县(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职责。负责民爆物品的行业及生产、销售安全的监督管理。承担民爆物品行政许可审批具体工作,依法开展民爆物品生产销售安全的监管。负责民爆物品科技管理。监督管理民爆物品的质量。
综合协调全县军民融合发展工作。汇总军民融合发展需求,组织研究军民融合发展规划。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和重大事项;促进相关计划有机衔接,研究提出军民融合发展各领域相关重大问题处理意见。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及人事报表统计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
机构名称 工业经济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 王世云
办公地址 宝清县人民政府3楼328室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13:30—17:00
机构职能 参与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宏观战略问题的研究及重要目标的制定。组织研究全县工业信息科技发展的战略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组织拟订工业信息科技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综合协调目标责任制实施工作,负责起草重要的综合性文稿。承担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
组织开展工业信息科技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推动经济技术协作,协调解决外商投资工业企业运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指导企业市场营销,组织协调工业企业参加重要产品展销活动。
组织贯彻国家、省产业政策及鼓励、限制和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拟订县工业信息科技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指导工业园区发展。联系工业、信息等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中介组织,负责推进落实相关政策,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研究拟订鼓励支持的政策措施。配合协调推进央企与地方企业的合作、重组,协调推进地方企业改组与兼并,协调推动重点行业的相关企业组建产业联盟。
贯彻执行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业技术基础工作。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国家、省和市、县技术创新项目的申报并实施管理。参与国家和省、市、县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拟订工业信息化领域技术进步的政策和措施。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评定申报工作,负责国家、省首台(套)产品认定的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市级新产品、新技术的鉴定验收工作。指导工业信息科技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工作。组织开展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监测分析全县工业日常运行,分析国内外工业形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工业运行调节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近期工业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跟踪执行情况。研究、分析工业运行中涉及财税、金融、投资等政策性问题和资金情况,并提出建议。研究提出市重点支持企业名单。负责增效提速工作。培育小微企业向规模企业发展,承担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和民营经济综合、协调和服务,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研究拟订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相关规划,监测分析中小企业发展动态,发布相关信息。规划指导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工作,引导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和水平。组织国家、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申报、评审工作。承担市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推进乡镇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等落实工作。协助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
提出改善各类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企业融资的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和引导相关政府产业投资基金与社会资本投资各类企业。推动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企业上市融资的相关工作。引导融资服务机构和平台服务各类企业。
拟订原材料工业和化学工业行业发展规划和行业政策,实施行业管理。负责本行业固定资产投资、技术创新项目的审查及项目实施的管理工作。参与指导本行业技术进步工作。研究本行业市场情况并提出建议。指导本行业园区、服务体系、配套体系建设。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行业信息。
拟订装备工业行业发展规划和行业政策,实施行业管理。负责装备行业固定资产投资、技术创新项目的审查及项目实施的管理工作。参与指导本行业技术进步工作,推进智能制造。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的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行业信息。负责本行业园区、服务体系、配套体系建设。
拟订食品工业和消费品工业行业发展规划和行业政策,实施行业管理。负责本行业固定资产投资、技术创新项目的审查及项目实施的管理工作。参与指导本行业技术进步工作。研究本行业市场情况并提出建议。指导本行业园区、服务体系、配套体系建设。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行业信息。负责县级医药储备管理,参与推进中药材产业化,组织实施重大灾情、疫情和突发事件的医药用品生产、调度。承担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组织推进中药材产业化,参与协调中药产业发展工作。
负责盐业行业管理,承担县级储备食盐管理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食盐专营政策和相关盐业法规,组织编制盐业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县内食盐定点生产、批发行政许可及县外定点批发企业信息告知、公示等。负责县级食盐储备监管。建立健全食盐供应应急保障体系。
负责企业之间以及企业内部资源的重组整合,盘活存量资产工作。负责指导并督促企业做好资产管理、处置工作。参与企业资产出租、出售合同的制定,监督其执行。负责收支资金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原工业局撤销后的遗留问题。负责企业职工劳资工作。负责本系统职工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机构名称 科技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 王琳
办公地址 宝清县人民政府3楼329室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13:30—17:00
机构职能 拟订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并协调实施,组织开展技术预测,承担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相关工作。牵头协调组织全县科技重大专项工作,拟订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开展专项统筹、咨询论证等工作。承担创新调查及科技统计工作。承担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科技创新政策措施,组织起草相关法规草案和规章并开展普法宣传,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承担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拟订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并监督实施,开展科技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拟订全县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提出重点任务并组织实施和监督。协调推进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建议并组织实施。推进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
机构名称 电子信息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 杨欢
办公地址 宝清县人民政府3楼335室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13:30—17:00
机构职能 推进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服务业各领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电子产品制造业和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的行业项目审查。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软件、信息服务业、服务外包产业和相关新兴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促进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行业经济运行的信息采集、统计分析和预测。指导推进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产业园区建设。组织协调本县区域内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设备、微电子和军工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指导推进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制造和应用,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发展和应用。统筹推动“互联网+先进制造业”。配合推动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参与推进电信普遍服务和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统筹指导全县工业领域信息安全。
负责组织开展创业服务工作,指导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建立和完善创业辅导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支持创业、创新相关政策。争取相关资金支持企业创业工作。负责全县工业信息科技系统管理干部、企业中层以上管理者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中长期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承担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者、装备制造和信息产业等人才培训工作。负责开展人才合作与交流,指导企业开展校企对接工作。指导培训基地建设。
四、所属二级(事业)单位
宝清县科技促进中心
(一)、领导班子及成员
职 务姓 名 工作分工
主任 肖海红 经济运行、科技促进中心全面工作
副主任 赫英南 办公室工作
(二)、主要职责
1、负责为企业提供科技咨询与科技信息服务,为科研成果完成者和需求者提供信息。
2、负责为企业做好公共服务,为社会提供科技项目、科技信息、政策法规。
3、负责承担企业和单位项目申报。
4、负责引导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把科技成果通过技术转移等方式推广到科技需求者手中。
(三)、内设机构(科室)
机构名称 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 温翠翠
办公地址 宝清县人民政府3楼330室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13:30—17:00
机构职能 负责为企业提供科技咨询与科技信息服务,为科研成果完成者和需求者提供信息;负责为企业做好公共服务,为社会提供科技项目、科技信息、政策法规;负责承担企业和单位项目申报;负责引导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把科技成果通过技术转移等方式推广到科技需求者手中。
bqxgyxxkjj@163.com
bqxgyxxkjj@163.com
三、领导班子及成员
职 务 姓 名 工作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 王玉民全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常务副局长 周雪松日常事务、财务、人事、安全生产、党务工作等
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晓秋 工业项目、科技、信息等业务工作
咨询电话:0469-6130013
办公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九阳路55号 邮政编码:1551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0---17:00
咨询电话:0469-6192855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永康街民生大厦 宝清县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 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