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标准及发展规划。
(二)落实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县民政局直接登记工作。
(三)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全县乡(镇)级行政区划设置管理工作。负责乡(镇)级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县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承担全县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标志设置工作
(六)依法执行婚姻登记管理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依法落实殡葬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落实标准化服务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九)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规范性文件、政策,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贯彻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督办、政务公开、信息、新闻宣传、安全、保密和信访等工作。组织开展政策理论和调查研究工作。起草本系统相关规范性文件,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指导、监督民政执法工作。承担本系统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党建工作。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负责局机关预决算及指导直属单位的预决算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实施民政计划和统计工作。
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综合业务室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社会组织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县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对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检查指导工作;依法对全县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开展活动的执法监督工作。
落实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承担全县乡(镇)级行政区划设置管理工作。承担乡(镇)级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县乡(镇)级及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协调毗邻的市、县级人民政府间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隐患排查及纠纷调处。承担地名管理工作,承担全县街路门牌标志设置管理工作
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执行上级并组织实施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管理政策及服务规范。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的有关工作。协调县内跨区域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执行上级拟定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完善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执行并完善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落实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服务及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鸡东县民政局领导:
刘斌(党组书记、局长):负责民政局全面工作
杨静涛(党组成员、副局长):低保、婚姻登记、救助站、纪检、基层政权、党建、 妇联、信访、高龄、残疾人补贴发放等工作。
李思瑶(党组成员、副局长):社工站、政法、司法、营商、养老机构、安全、社会福利院、统战(民宗)、地名、社会组织等工作。
孔祥玉(一级主任科员):殡葬事物服务中心、公墓,
咨询电话:0467-5582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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