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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全县财政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管理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全县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组织县本级预决算公开。
(四)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安排,提出地方税收收入计划。根据国家授权,提出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税收优惠的建议。牵头组织实施税收保障平台相关工作。
(五)负责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拟订全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有关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六)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集中收付制度,负责县级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政府财务报告工作。负责拟定全县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七)依法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承担上级转贷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赠)款相关工作。
(八)负责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情况相关工作,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县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管理。
(十)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办理和监督县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及省、市和县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政府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十二)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政务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议、督办、档案、保密、信访、信息、机关财务、人事、后勤等工作。
(二)国库股。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和分析预测。组织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承担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县财政资金调度和拨付工作。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集中支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承担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和政府财务报告工作。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依据相关政策或规定,提出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等建议。协调税务机关税收收入执行工作。承担执法机关罚没物品管理。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工作。贯彻执行财政票据管理制度,管理财政票据。
(三)预算股。编制县本级政府预决算草案,办理预算调整事宜。组织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审核、批复等工作。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县直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和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县对乡镇的相关财政转移支付工作。牵头编制全县和县级年度政府债务收支计划。牵头开展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工作。对县以下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考核和监督。评审负责拟定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相关制度和办法;承担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概、(预)结、决算的评审工作;参与工程项目的评审工作。
(四)行政政法股。承担县级党群、行政、政法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国防领域县级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工作。拟订行政性经费(含外事经费)财务管理制度。
(五)教科文股。承担教育、文化旅游、科技、广电、档案、党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
(六)经济建设股。承担交通运输、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政府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上级基建投资、成品油税费改革、车辆购置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七)社保股。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编制的基金收支计划和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八)会计监督股。负责贯彻实施国家会计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全县会计基础规范工作;监督管理全县会计账簿设置工作;负责全县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承担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有关工作;承担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和有关财政监督工作。
(九)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拟订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参与全县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研究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全县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事业单位资产出租等管理工作,承担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承担有关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承担工业和科技信息局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支持产业发展;落实国家和省相关财政金融政策,负责补贴资金管理工作。
(十)农业农村股。承担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水利、农机、水产、气象、畜牧、商贸、供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财政支农政策及资金管理办法,拟订我县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负责相关补贴资金拨付工作。
(十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拟订和组织实施县级政府采购规章制度。监督管理县级政府采购计划、方式、投诉调处等工作。承担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等从业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政府采购协议(GPA)谈判工作。承担公务用车定编及审批管理工作。
鸡东县财政局领导:
李继荣:党组书记、局长。主持财政局全面工作,分管预算股(预算评审)、国库股、国库收付中心、农业股。
刘洋:副局长。分管国资办、采购办、采购中心、国资服务中心;协管预算股(预算评审)。
孙立夫:党组成员。分管办公室、教科文股、社保股、会计监督股、经建股。
金成杰:党组成员。分管行政政法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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