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工业、科技、信息化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参与制订全市工业、科技、信息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推动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指导协调市直各部门和乡(镇)的科技工作。
(二)负责工业行业的宏观管理与综合指导;拟订行业发展战略,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联系工业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中介组织,协调行业内部关系和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工业、科技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三)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民爆产业安全及应急有关工作,承担民爆行业生产、储存监管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工业运行生产保障要素的综合协调和应急调节。
(四)按规定权限,核准非政府性资金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负责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工作,指导和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产学研联合和科技成果转化。
(五)贯彻执行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信息产业、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不含电信业、社会调查业、信息提供业、咨询业、经纪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七)推进工业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竞争力;负责工业企业扭亏增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企业培训和人才引进交流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八)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和推动全市中小企业创业、融资、担保、创新等配套服务体系建设。
(九)推进产业结构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全市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工作,参与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不含电信业)。
(十)统筹推进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整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编制市重大、重点科技项目计划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十一)负责全市科普工作。制定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负责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和协会学员;负责全市科协、学会建立与发展;开展学术交流和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十二)落实省、市无线电频率的管理要求,合理利用无线电频率。
(十三)负责盐业行业管理,承担国家、省级、市级储备食盐管理职责。
(十四)负责散装水泥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
(十五)综合协调全市军民融合发展工作,推进全市军民产业融合工作,推进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和重要事项,落实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相关政策制度和规范。
(十六)贯彻实施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相关法规、政策和管理办法;承担外国专家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和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综合管理和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调整。将原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整体划入市工业信息科技局;将市发展和改革局军民融合的职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外国专家局职能整合划入市工业信息科技局。将原工业和信息化局知识产权职能划归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农业农村局及市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工业信息科技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医药工业行业规划、政策、标准,负责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承担医药工业行业管理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拟定中药材种植规划和扶持政策;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贯彻落实中药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2.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工业信息科技局负责盐业行业管理,承担国家、省级、市级储备食盐管理职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盐业主管部门、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各司其职,加强协作,相互配合。
二、内设机构
密山市工业信息科技局内设6个办公室: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和事务工作;组织制定机关内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会议组织、文电运转、秘书事务、政务信息、档案、信息安全、保密、机要通讯等机关日常政务以及联络接待、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和督办检查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承担政务公开工作。
(二)财务室
熟悉掌握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有关法规。遵守各项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保证专款专用。2、按照会计制度,审计记账凭证,定期对账,按时进行预算和决算的编报工作。3、年终决算完毕,应将全年的会计凭证、报表收集齐全,分类排列,以便查阅。4、配合领导做好局机关扫黑除恶、深化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
(三)经济运行办公室
监测分析全省工业日常运行,分析国内外工业形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生产要素的综合保障,提出工业运行调节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近期工业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跟踪执行情况;研究、分析工业运行中涉及财税、金融、投资等政策性问题和资金情况,并提出建议;研究提出省重点支持企业名单;掌握企业流动资金情况,负责增效提速工作;承担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四)项目与技术改造办公室
组织落实全市工业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引进的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工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组织推动企业节能环保、循环经济和技术创新工作;负责全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批、申报工作;研究提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年度投资方向,负责总量平衡和实施监督;组织企业实施科教兴工,采用新技术和新工艺推广工作;负责推荐优秀新产品以及名牌产品的申报工作;负责本系统招商引资、上项目工作;负责协调企业的内引外联、合资合作和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负责全市工业总量控制和落后产能企业的淘汰工作。
(五)民营经济办公室
研究提出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布局及结构调整;协调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规划指导非公有制产业集群、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工作;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分析及成长性企业认定工作;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国家、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申报、评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创业服务工作。
(六)科技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市科技计划的制定与实施;负责全市科技进步考核;负责全市科技统计;负责全市科技示范园区管理;负责全市科技项目申报工作;负责全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作;负责全市科技技术市场管理、技术合同登记和技术合同纠纷仲裁工作;负责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认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民营科技型企业统计工作;组织全市科技成果的申报、鉴定、评奖工作;负责全市科技成果推广普及工作;负责组织市科技专家咨询委对新上项目的咨询和论证工作。 负责全市协会、学会的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负责学术论文、论著的评定,促进学科发展;负责科协、学会的统计工作;负责科普惠农项目的申报和管理;负责科技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和政策研究工作;负责表彰奖励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举荐人才;负责开展科技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三、工业信息科技局领导
白学江 工业信息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永乐 工业信息科技局副局长
袁丽春 工业信息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咨询电话:0467-2621130,0467-2621131;
办公地址:鸡西市鸡冠区南山路43号鸡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