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落实密山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安工作的部署,对全市的公共安全承担管理责任。
(二)掌握、分析、研究全市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和社会治安状况,为市委、市政府提供社会治安信息,并提出国内安全保卫方面的对策,确保全市的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
(三)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工作的建设。
(四)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五)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处置治安事件,制止、查处各类违法行为,查禁社会丑恶现象。
(六)预防、制止和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
(七)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对机动车辆和驾驶员进行管理,依法处理交通事故。
(八)组织实施消防管理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九)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十)对公共场所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十一)对大型群体活动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进行管理。
(十二)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护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十三)管理户政、国籍、居民身份证以及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居留、旅行的有关业务。
(十四)维护和管理边境、国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五)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判处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六)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对全市的公共信息和互联网络实行安全监察。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鸡西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密山市公安局内设24个机构、17个派出所:
机关党委、督察大队、政工科、信访科、交警大队、科信大队、政保大队、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装备财务科、办公室、情报指挥中心、治安管理大队、特警大队、法制大队、禁毒大队、食药环侦大队、看守所、拘留所、户政管理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刑警大队、刑事技术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盛荣派出所、利民派出所、永固派出所、铁西派出所、和平派出所、太平派出所、黑台派出所、连珠山派出所、裴德派出所、兴凯派出所、富源派出所、知一派出所、柳毛派出所、杨木派出所、承紫河派出所、珠山派出所、城郊派出所。
三、领导信息
王昌文: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王江平: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孙洪伟:公安局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
张静国: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马春荣: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宏军:公安局党委委员
盖然:公安局党委委员、边境管理大队大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