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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战略规划。研究编制全市农业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农业产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宗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组织起草种植业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有关农业法规的执行,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文件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组织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作;研究拟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业特色经济开发的综合协调工作;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负责农业农村经济信息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承担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种植业、畜牧业、饲料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业管理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五)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指导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发展。
(六)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畜禽粪污资源化、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负责管理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七)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的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开展有关肥料的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市内生产及进口种子、农药、有关肥料等生产资料的登记。监督执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八)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贯彻执行农作物防疫检疫的法规和政策;指导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市内动植物的防疫和检疫工作,经授权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九)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申报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拟订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拟订全市新农村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
(十一)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新型能源、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综合农口全面情况,协调涉及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方面的工作。
(十二)负责市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编制全市中、长期扶贫开发规划及年度扶贫开发计划,贯彻、执行扶贫开发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负责贫困地区基本情况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测与统计;拟订扶贫资金的分配方案,指导、监督和检查扶贫资金等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申报扶贫开发等项目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五)职责分工。
1、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1)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2)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市水务局职责有关分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旱田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支渠(不含支渠)以下建设管理工作;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实施大中型灌溉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实施水田节水灌溉有关工作。
3、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拟订中药材种植规划和扶持政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医药工业行业规划、政策、标准,负责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承担医药工业行业管理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中药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管理、会务、史志、秘书事务等工作;负责机关事务管理及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综合协调、督查督办、电子政务、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政策法规;负责农业宣传、新闻发布有关工作;制定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报预算、决算;指导监督单位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会计工作;负责局机关资产管理以及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督和管理;负责局系统的内部审计监督。负责机关及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职工工资、福利、养老保险、考核、技术职务评聘、档案管理工作。
(二)生产股。贯彻实施执行农业、粮食生产发展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指导全市农业、粮食生产,协调全市农村经济的结构调整与综合平衡工作;负责年度种植业生产指导性计划的组织实施;研究拟订种植业发展的技术措施;参与全市农业农村工作中有关重要课题的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编制全市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全市农业工作数据和文字资料进行综合统计、分析、研究,及时上报数据,定期拟写农业生产情况报告;协调乡镇和各涉农部门农业生产的有关事宜,做好与市委办、政府办和人大、政协相关委、办的信息沟通和协调;协助筹备相关农业会议;制定有关农业科技教育发展战略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良种补贴的统计、核实和发放工作,负责全市农业典型的规划、建设及指导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资源网络数据库和市场需求信息库,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为农民就业寻找域外劳务合作伙伴,开发异地劳动力市场;整合师资资源,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接受省政府住外机构劳动力转移用工订单,举办务工对接会,打造密山市劳务品牌;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农民工维权。
(三)绿色食品股。负责全市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做好“三品”发展规划;负责全市“三品”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制订、监督和管理;负责全市“三品”标志申办、续展,并对企业标志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对全市投入品及市场“三品”标志进行管理;为企业搭平台,搞好各种展会;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编制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指导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工作;指导农业龙头企业和市场建设;负责协调落实农业产业化项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化体系建设;指导农业特色经济发展;负责外向型农业综合指导和协调服务,组织落实有关农业对外开放的规划与政策;承担涉外农产品国际贸易促进服务工作;承担农业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承办省外经办交办的农业涉外事务:涉外因公出国(境)组团及人员的申报工作;承担外事接待和对外项目洽谈的组织工作;承办涉及与台湾地区有关的农业事务。指导协调全市农业涉外事务,承担涉外农产品国际贸易促进服务工作,负责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研究国外农业发展动态,承办引进国外人才、资金、项目工作。
(四)畜牧、兽医、渔业、农机综合股。起草畜牧业、饲料业发展政策建议和规划。指导全市畜牧业生产基地建设、畜牧业结构调整、畜禽良种推广应用。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组织开展畜牧业生产信息监测、形势分析。监督管理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质量安全。起草兽医事业和畜禽屠宰行业发展政策建议和规划。承担动物防疫、检疫及监督管理执法工作。承担动物疫情应急管理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畜禽屠宰。起草渔业发展政策建议、规划并组织实施。保护和指导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执行中俄双边渔业协定等,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渔事纠纷。按分工维护管辖水域渔业权益。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渔港。执行渔业船舶检验政策法规及标准,承担渔业船舶检验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等工作。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建议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机惠农政策。指导农机新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督指导。指导农机鉴定工作,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机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合作社建设。承担农机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负责监督农民负担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情况;负责检查违反农民负担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负责对违反农民负担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做出处罚或移送有关机关处理;负责对违反农民负担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责令停止;负责要求被检查单位和个人提供证据及有关材料;负责向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对违法行为的处理意见。
(五)中药材发展股。拟订中药材种植发展规划及政策建议。拟订中药材种植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开展全市中药材种植信息监测和形势分析。承担全市中药材种植项目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中药材种植标准化生产、种苗繁育体系建设和种植技术推广工作。
(六)项目股。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组织编制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项目和节水灌溉项目管理工作。编制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建设和保护发展规划,承担相关项目年度计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工作。负责项目库建设、专家库管理和农田建设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市农村可再生能源状况及利用情况的调查并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减少森林资源消耗的发展规划;负责国家有关农村能源建设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承办千金粮食产能工程项目、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全市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申报工作,促进农村木材节约代用;负责农村能源工程项目(沼气工程、秸秆能源再生利用、太阳能的综合利用)建设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并落实工程质量国家标准的执行;负责全市农村能源建设情况信息分析和统计数据的归口上报工作;按照国家有关农村能源行业管理规定,负责全市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资质认证等管理工作。
(七)乡村振兴股。编制全市中、长期扶贫开发规划、年度扶贫开发计划,贯彻、执行扶贫开发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负责贫困地区基本情况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测与统计;拟订扶贫资金的分配方案,指导、监督和检查扶贫资金等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申报扶贫开发等项目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党组成员及有关人员职责分工情况
张喜翔:局长兼党组书记,主持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局全面工作。
罗晓晨: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绿色食品、产业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种业管理及农产品检测、农业招商、招商引资等工作。分管绿色食品股、农业招商办公室。负责分管部门和战线的信访、安全和稳定。
刘龙海:副局长、代管农经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试点、社会化服务(垦地合作)、农村产权交易等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农村常驻居民可支配收入。分管农经服务中心、政策法规室。负责分管部门和战线的信访、安全和稳定。
杨 阳:党组成员、副局长、乡村振兴局局长,主持乡村振兴局全面工作。负责河长制、兴边富民、深化改革、三普调查等工作。分管扶贫中心、项目股(项目监督室)、密山市良种场。负责分管部门和战线的信访、安全和稳定。
肖培生:党组成员、副局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协助局长处理日常工作、局长外出期间主持局全面工作。负责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农业行业安全、黑土地保护工作。分管畜牧兽医渔业农机综合股、安全办、密山市水田良种场。负责分管部门和战线的信访、安全和稳定。
张福海: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农业生产工作、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办公室日常工作。分管生产股、科教信息办、中药材发展股、人居环境办、农机畜牧水产中心、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分管部门和战线的信访、安全和稳定。
刘广东:一级主任科员兼农业项目建设服务中心主任(法人)。分管项目中心、密山种畜厂。负责分管部门和战线的信访、安全和稳定。
董云龙:市委农办副主任、二级主任科员,负责市委农办日常工作,协助常务副局长处理日常工作。分管信访办、办公室、乡村振兴股、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县域经济、对上争取资金等工作。负责分管部门和战线的信访、安全和稳定。
滕范奎:农技推广中心主任,主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工作。负责分管部门和战线的信访、安全和稳定。
郭仁鹏:农业机械技术服务中心和畜牧水产技术服务中心主任。主持农业机械技术服务中心和畜牧水产技术服务中心工作。负责分管部门和战线的信访、安全和稳定。
侯 锋: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书记兼机关党委副书记,负责机关及局属二级单位党群日常工作。协助刘广东主任负责项目中心日常工作。负责分管部门和战线的信访、安全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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