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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虎林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9]6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虎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是市政府的工作部门, 为正科级。
第三条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鸡西市委和虎林市委关于城市综合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综合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负责城区城乡规划的管理和监察;负责城市道路挖掘修复的审批;负责对建设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五年内或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三年内挖掘的批准、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的征收;负责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进行外墙装修、门窗改建、封闭阳台审批;负责设置户外牌匾的审批;负责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二)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户外公共场所无证无照经营、违法设置户外广告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药品销售、回收贩卖药品等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三)行使环境保护方面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四)行使水务管理方面的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五)行使公安交管方面的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职责分工
(1)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2)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管理。
2.与自然资源局有关职责分工
(1)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使城区规划领域的违法建设、违章建筑的行政处罚以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2)自然资源局行使城乡规划领域的行政管理职责。
3.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从事户外公共场所无证无照经营、违法设置户外广告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药品销售、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2)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检验检测,负责对大型户外广告的内容进行审查。
4.与生态环境局有关职责分工
(1)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袋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2)生态环境局负责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环境噪声的检测鉴定;负责对建筑施工场地空气质量指数的检测鉴定;负责对餐饮经营场所的油烟排放浓度进行检测鉴定;负责对城市烟尘颗粒物浓度及恶臭污染物的检测鉴定;负责城区以外的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污染的管理与行政处罚。
5.与水务局有关职责分工
(1)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2)水务局负责对城市河道的行政管理和城市河道区域的划定。
6.与公安局有关职责分工
(1)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人行道交通占道(违章停车)的行政处罚。(2)公安局负责违章停车行政处罚的信息录入等配合工作及除人行道交通占道(违章停车)以外的交通占道行政处罚。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起草拟定有关文件和相关制度并督促落实;负责文秘、公文管理、政务公开、机要、档案、保密、信访、安全、提案议案、扶贫、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人事劳资、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负责城管行业工作中长期规划编纂和制定城管工作考核方案。
(二)政策法规与监察股。负责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和计划制定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依法行政、普法宣传、法律培训、执法监督、执法责任制落实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负责有关政策宣传、咨询和解释工作,受理和组织处理执法投诉举报;负责执法人员证件、文书及执法档案的管理;负责与法制部门、相关执法部门的协调联络工作;负责制定权责清单和处罚流程再造工作;负责办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听证、行政赔偿、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有关事宜;协调受理跨区域案件的查处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部门领导信息:
单玉东 局长、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负责全面业务
高树刚 副局长、党组成员、负责机关日常工作、财务、人事、信访固定资产管理等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刘斌彬 副局长、党组成员、协助局长抓行政执法培训与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目标考核、档案管理等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赵建华 执法大队大队长、协助局长主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全面工作和农垦森工的改革推进、扶贫、案件审查、人大政协意见办理、12319热线、违建案件的监管与查处及农垦森工执法工作。执法局新闻发言人。
周 琳 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协助大队长负责执法大队执法业务、中队管理、牌匾广告备案审查、无照房认证、农垦森工执法等工作。
丁 勇 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协助大队长负责突发事件、交通执法、燃气安全、农垦森工执法及稽查等工作。
咨询电话:0467-2186101;统计造假专项整治举报电话:2186101
办公地址:鸡西市鸡冠区东风路106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67-5887900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解放西街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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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 0467-8258810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建设西街128号 虎林市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