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
(一)制订全市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建立和完善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体系,强化为农服务功能。
(二)宣传党和政府有关农村的方针、政策;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的合理要求,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提出有关发展合作社事业的政策建议,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三)对全市供销社的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对外贸易和工业、商业、饮食服务业进行指导,大力开拓农村市场,促进城乡一体化、农业产业化进程,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
(四)负责供销社组织、队伍建设,指导本系统人才资源开发,不断提高农民社员和职工队伍的素质,贯彻民主办社原则,加强系统的组织联合与合作。
(五)负责全市供销联社社有资产的经营管理,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六)执行全国、省、鸡西市供销社的决议、决定,履行应承担的义务。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承担组织协调市社有关股室就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协助市社领导协调机关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及各级领导交办任务的督办工作;负责文秘、政务信息、档案资料、信访、打字、通讯、保密、安全统筹及保卫工作;负责综合楼物业管理及机关资产的管理。
(二)合作指导股。承担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反映基层、农民的合理要求;开展调查研究,培育、总结推广典型;指导全市供销社通过建立村级综合服务组织、兴办专业合作社等途径参与农业产业化建设;负责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法制建设、供销合作社经济理论研究与交流;负责企业目标责任制管理及网点建设;劳动竞赛和社团工作。
(三)经济发展股。承担编制全市供销社年度、长中期综合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系统购销业务;指导全系统供销社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经营、储备国家委托商品(化肥、烟花鞭炮);组织全系统的大型商品交易、招商引资;搜集、整理商品供求信息,提供咨询服务;指导基层社建设商品生产基地与集贸市场;负责报表的汇总、上报等工作。
(四)财务审计股。承担贯彻执行国家财会、审计制度;编制实施本级财务、基建计划,并督促、检查、总结、报告执行情况;指导直属企业及基层社体制改革;管理指导所属企业的资金使用;监督、检查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组织指导内审和财会,审计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
部门领导
刘贞涛 虎林市供销联社理事会主任、党组书记
吴丛起供销联社理事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冷巍供销联社理事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朱琳琳供销联社理事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咨询电话:0467-5887900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解放西街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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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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